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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差异化收费,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将进入第二阶段

发布时间:2023-03-21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浏览次数:1481

  日前,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一阶段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将进入第二阶段。届时,施工路段将从现有的双向6排行车道转变为双向5排行车道。为缓解施工路段的交通压力,交通部门将通过诱导分流和差异化收费方式引导车辆自主选择通行线路。

  2023年3月24日,0时至8时将封闭项目东戴河互通(K305)至盘锦北互通(K538)间北京方向主线,开展一、二阶段交通转换施工工作,如遇天气原因无法封闭施工,时间另行通告。

  第二阶段交通组织方案

  第二阶段时间自2023年3月24日0时起至2024年2月29日24时,在此期间,既有道路(K532+380-K310+000)将由6车道双幅双向通行转换为5车道双幅双向保通。其中,沈阳至北京方向由3车道通行改为2车道保通,北京至沈阳方向维持3车道不变,车道宽3.75米,应急车道3.0米,全线限速80公里/小时。


  建议分流路线


  项目区域内车辆可通过G102和G228国道、区间地方道路通行,项目远端主要利用G25长深、G45大广、G15沈海等高速公路进行分流。具体可选择通行路线建议如下:
  (1)黑龙江、吉林地区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可走行G1京哈高速—S17平康高速—G25长深高速—G45大广高速。
  (2)黑龙江、吉林地区往返东部沿海地区,可走行G1京哈高速—S17平康高速—G25长深高速。
  (3)锦州及周围地区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可走行G16丹锡高速—G25长深高速—G45大广高速。
  (4)辽宁南部地区(大连、营口等)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可走行G15沈海高速—G4513奈营高速—G16丹锡高速—G4513奈营高速—G25长深高速—G45大广高速。
  (5)辽宁东部地区(本溪、丹东等)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可走行G16丹锡高速—G4513奈营高速—G25长深高速—G45大广高速。
  (6)辽宁北部地区(铁岭、康平等)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可走行G91辽中环—G2511新鲁高速—G25长深高速—G45大广高速。
  (7)辽宁中部地区(沈阳、鞍山等)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可走行G1113丹阜高速—G2511新鲁高速—G25长深高速—G45大广高速。
  (8)通辽及周边地区往返北京、天津地区,可走行G45大广高速—G25长深高速。
  (9)沈阳、长春地区往返山东东部地区,可走行G1京哈高速—G15沈海高速—大连-山东海路运输。
  (10)通化、牡丹江等地区往返山东东部地区,可走行G11鹤大高速—大连-山东海路运输。


  差异化收费


  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6年10月(具体截止时间以项目建成通车试运营时间为准),对通行长深高速公路(G25)阜新北枢纽(K408+960)至三十家子省界(K675+446)共266公里路段,去往北京方向的ETC车辆(客车、货车),通行费采取收费标准的5.0折优惠(不再叠加ETC9.5折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