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中小学返校复学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学生于12月1日(周四),携带学生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28日至30日连续三次全民核酸检测用码记录或核酸阴性报告(使用抗原自测的提供相应证明)正常返校复学。
1.返校后师生员工、家长严禁接触域外返盘人员,特别是疫情聚集地区返盘人员,确保不将疫情带入校园。
2.师生员工要确保“家——校”两点一线。学生非在校时间做好居家学习和健康监测,班主任落实好监管责任,严禁学生到社会面活动。
3.各学校要每日掌握师生员工共同居住人员域外返盘情况。严格落实“5天5检4不”要求,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不聚集、不去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学校严格实行封闭管理,外来人员(如食堂食材配送人员、学校工程建设人员等)确需进入校园的,要实行闭环管理,严禁接触师生。
5.学校、师生员工要落实好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如违反相关规定,将追究学校和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