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开展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日前,盘山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辖区内车站、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开展全省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指导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分3个检查组,先后出动人员110余人次、车辆近60台次,对盘锦北站、盘山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精神康复医院、盘山县人民医院、镇(街道)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预检分诊、发热诊室、专项培训、传染病处置和医疗废物处理等制度落实情况。
其间,中心共检查医疗机构258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3家、镇(街道)卫生院13家、村(社区)卫生室175家、个体诊所63家、门诊部1家、药店1家,以及水厂10家。卫生监督员现场指导培训、填写监督检查表,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3份;收集消毒产品回访74份;下达企业疫情防控通知75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心要求医疗机构立即整改,对2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