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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0-003556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政协委员会《关于“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提案》137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 |
主 题 词: |
对市政协委员会《关于“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提案》137号提案的答复
王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创建湿地城市,获得“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和加强盘锦辽河口湿地生态保护,盘锦市林湿局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基本原则,贯彻落实“全面保护自然环境、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大力发展生物资源、为国家和人类造福”的工作方针。改善和恢复辽河口湿地生态环境,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基本功能,提高社会大众对湿地功能价值的认识、增强湿地保护意识,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关于“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方面
1.按照申报国际湿地城市需具备6个方面的基本条件要求,我局紧紧抓住盘锦湿地的资源特色和特殊的地理位置,聚集丰富物种资源,以及我市湿地与保护区建设的特色,不断挖掘放大,以弥补在城市湿地建设中没有特殊标志,宣传不到位,小微湿地建设不成规模、数量少等不足;同时,将湿地率扩大为湿地面积占陆域面积比例,而不是国土面积的比例;完善保护区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将光合水产公司的红海滩湿地馆纳入湿地宣教体系,使亮点更突出,短板得到补充和完善。
2.2019年11月,国际湿地城市认证考察专家组来盘实地考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考察路线、考察地点,市委书记、市长汤方栋同志专门安排时间跟专家组进行了沟通交流,争得了专家组的支持,分管领导全程陪同考察、现场汇报。专家组对我市湿地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盘锦市委、市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重视湿地生态文明建设,用心筹划、细心管理、专心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考察后,市林湿局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聘请了南京大学常熟湿地研究院做为技术支撑单位,再次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于12月底,将申报材料上报国家林草局。
3、由分管副市长带队多次到国家林草局和省林草局汇报我市湿地保护与建设工作,先后与国家林草局湿地相关各司和国内知名专家进行汇报、交流,争取主管局和有关专家的支持。2020年1月15日,国家林草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国际湿地城市认证专家评审会,盘锦以总分第二的名次,仅与武汉相差0.2分,跻身推荐名单之列;经过外交部审核,已同意报送相关材料。
4.国际湿地城市申报工作已完成了阶段性的任务,按照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英文申报表和申报片,于3月2日报送至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将于3月15日前报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秘书处,通过后,将于2021年在武汉市召开的国际湿地大会上颁发牌匾。湿地城市的建设工作这只是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将以国际湿地城市认证为契机,认真研究和做好湿地城市建设规划,不断完善湿地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湿地品牌,突出湿地特色,做好湿地文章,讲好湿地故事,助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关于完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提升保护能力方面
1.争取到国家2019年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资金2300万元,用以实施《辽宁辽河口湿地2019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该项目主要进行耕地补偿、湿地生态恢复、湿地生态补水、黑嘴鸥繁殖地恢复和保护区设施维护等。该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得到批复,目前正在组织实施,前期的项目设计正在积极进行中,待8月份项目招投标完成后,项目将开始全面展开施工建设。
2.通过申请中央补助投资4680万元,地方筹措落实1173万元,共5853万元用以实施《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该项目主要进行退化湿地修复、湿地生态补水、鸟类栖息地恢复、南井子监测站建设、羊圈子监测站建设、鹤类种源基地扩建和其他设施设备增设等。该项目中的潮汐通道清淤、滨海路拆除等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其它项目正在组织施工建设。
三、关于强化科学研究和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方面
1.与中科院沈阳生态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北京林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洋大学、沈阳农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先后合作开展了“盘锦红海滩翅碱蓬群落退化成因与恢复对策研究”“辽河口翅碱蓬湿地生境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河口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技术”等课题30余项,全面掌握了辽河口湿地生物资源状况,生态变化规律,尤其是生物资源和芦苇、翅碱蓬生境与修复的研究,为开展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重要物种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由保护区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黑嘴鸥繁殖地管理、丹顶鹤野化种群建立工作取得巨大成效,黑嘴鸥繁殖种群由1992年的1200只增加到2019年的10275只;2016年以来,成功繁育丹顶鹤150余只。
2.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案件公开调查、公开论证,从源头上杜绝不透明、不公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2019年,市林湿局组建执法大队以来,开展了4次湿地和自然保护区执法专项行动,发现并制止搭建看护房、埋设管道、挖养殖塘、开荒种地、烧荒等各类破坏湿地行为240余次,处理违法事件41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6次,责令限期恢复通知书18次,责令拆除通知书5次。下一步,探索建立林湿、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法院长效协作机制,加强涉及湿地和“红海滩”景观保护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各部门合作,支持环保组织提起涉盘锦湿地和“红海滩”景观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推动形成保护公益的工作合力,运用刑事司法手段打击严重的破坏湿地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力。
辽河口湿地是辽宁省重要的湿地资源,具有维持生物多样性、防止自然灾害,降解污染物、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等巨大的生态功能。随着各个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不断推进实施和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对于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保护珍稀动物资源和重要湿地、改善水质、提供优质饮用水源、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与长远意义,生态效益十分显著。同时,辽河口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功能与价值将更加受到人们的重视,让湿地居民感受到由湿地保护带来的益处。随着各项建设项目的逐步落实,将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加强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所需各项指标,争创国际湿地城市。
十分感谢您对辽河口湿地生态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