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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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557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关于治理城市生活噪声污染问题的提案》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1-04
主 题 词:

对《关于治理城市生活噪声污染问题的提案》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4 浏览次数:1489

尊敬的李旭、郑利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治理城市生活噪声污染问题的提案》已收悉,对于二位提出的建议,市城管执法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我局工作职责,我局负责对在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生产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处罚;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及商业经营设备、设施噪声污染行为的处罚。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一是深化宣传引导。随着各建筑工地陆续复工,我局提

  前介入,通过上门宣传、走访约谈等方式,掌握市区在建工地情况,并向施工单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施工单位树立文明施工的观念,要求各建筑工地优化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施工建设各项规定,从源头上杜绝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现象。

  二是在高考期间,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高考期间考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在考试前期(7月1日至6日)考点周边1500米区域内建筑工地规范施工秩序,减少、降低施工噪音,避免施工扰民现象的发生。要求7月7日-9日考试期间考点周边建筑工地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无违规违章现象。

  三是增配力量,加强夜间巡查。市综合执法支队在夜间20点至次日0点不间断对辖区范围内在建项目工地进行巡查,发现未经审批夜间施工扰民的建筑工地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对违规夜间施工行为屡教不改的施工单位,利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留存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从严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同时做到有诉必应,进行快速处置。高度重视是市民投诉案件,在接到投诉之后,执法人员按时到达现场进行核实处理,并及时将投诉结果及时回复给投诉人。半年来,共接到8890关于噪声污染投诉件139件,全部办结,结案率100%。

  二、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一是加大对夜间露天烧烤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对经过多次劝阻不整改的商贩暂扣其经营工具,没收叫卖的高声喇叭;对步行街东侧、兴二街、兴三街市场等存在店外经营、高声喇叭播放的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攻坚,同时加大夜间巡查,每晚18时至夜间21时,严守重点点位,禁止夜间露天烧烤和高音喇叭扰民现象发生。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切实加强与公安、环保、市场监督等部门的联系协作,联合整治城区商业噪声,形成了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了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并开展定期不定期“回头看”工作,发现反弹及时处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各县区综合执法局接到噪声举报必须及时派执法队员出现场,规范执法程序,做好现场取证工作。

  三是抓主重点,集中整治噪声扰民行为。以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国检为契机,以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为抓手,针对商场、铺面播放宣传音响、流动商贩利用喇叭沿街叫卖等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相商场、店铺,采取一告知、二规范、三处罚的执法方式,加大对噪声扰民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情节轻微、态度较好的,下发整改通知,促其限期改正;对情节较为严重、影响较大的,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截至目前,共暂扣各种音响设备10多件,规范噪声扰民30余次,使城区商场、店铺及流动商贩噪声污染的问题得到了显著改善。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对市区内噪音扰民问题整治力度,不断积累降噪经验,做到执法检查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安居生活环境的同时,服务好城市建设。

  最后,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