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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0-003555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维护全国文明城市形象,严打出租车抹黑盘锦行为的提案》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 |
主 题 词: |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维护全国文明城市形象,严打出租车抹黑盘锦行为的提案》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佟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维护全国文明城市形象,严打出租车抹黑盘锦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情况
目前,我市现有巡游出租汽车3281台,其中全域性经营车辆3231台,区域性经营车辆50台(辽东湾新区);现有合法网约车427台,网约车平台公司3家;现有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约5500人。多年来,我局结合行业发展实际,不断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大力推进行业改革,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有力有序推动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1.推进行业改革。一是推进互联网+改革。面对互联网+的新业态,国务院于2016年起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出台《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盘锦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盘锦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盘锦市小汽车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文件,有效推动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较好地满足了市民多元化、差异化出行需求。二是切实减轻经营者负担。按照辽宁省改革领导小组要求,我市全部取消了出租汽车每月260元有偿使用费。三是推进巡游出租车转型升级。按照交通运输部“绿色交通”和省政府“蓝天工程”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创城需要,引导全市出租车由原来夏利、羚羊等车型逐步更新升级为桑塔纳、捷达、悦动等绿色环保车型,共完成转型升级2113台,优化了运力结构。四是拓展服务方式。引导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提供电召运营服务。截至目前,全市能够提供电话预约服务的巡游车达到750台,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巡游车达到2240台,既方便了公众乘车,又增加了出租汽车收入。
2.规范行业管理。一是实施智能化监管。按照“智慧交通”建设理念,搭建完成盘锦市出租汽车智能监管平台,实现全市巡游车、网约车联网联控,可进行远程实时监管、数据采集、轨迹回放、GPS卫星定位等一体化管理。二是加强“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以车站、市场、商场、景区等公共场所为重点,划定重点区域、部位和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三是严格信誉考核。为规范出租车从业人员经营行为,我们制定了《盘锦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奖优罚劣,对服务信誉良好的出租汽车在星级文明评比中予以优先考虑;对违规出租汽车及从业人员根据违规事项进行相应的扣分处罚,扣满分达到20分的,进行不少于21学时的停业培训,并将违规信息录入运政网,建立“红黑榜”,有效规范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四是规范经营行为。大力整治规范对出租汽车不打计价器、不礼让斑马线、吸烟、吃零食、车内外卫生差等行为,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立即整改,严格处罚,有效规范了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五是加强文明引导。多年来,我们通过组织创城文明车队、免费服务高考、爱心献血捐款等活动,不断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意识,每年都有大量出租汽车经营者主动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每年免费接送高考考生约400人次,拾金不昧、爱心献血、捐款等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展现出租汽车行业良好的精神风貌。
3.打击非法营运。一是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打击非法营运作为出租汽车行业监管的重中之重,建立起市县(区)联动、打防结合、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我们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同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每周联合整治不少于2次。前不久,为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两不误”,我们制定下发了《盘锦市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当前出租汽车市场中的非法网约车、私家车非法营运等行为实施严厉打击,会同公安交通分局约谈了滴滴公司辽宁片区负责人,对其名下的非法网约车罚款20余万元。同时,通过12328电话服务平台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热线,对实名、实证举报的非法营运车辆快速处理,依法查处。2020年以来,全市已查扣各类非法营运“黑车”70台,较好地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二是加强行业维稳。为确保行业稳定,市、县(区)级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了从业人员座谈联络制度,市级每月召开一次座谈会,各县区每两周召开一次座谈会,向从业人员宣传国家、省市政策法规,及时听取从业人员的心声,掌握行业情况,解决从业人员诉求。今年,已召开座谈会12场次,接待从业人员400人次,得到了广大从业人员对行业管理的理解和支持。同时,通过在《盘锦日报》开辟专栏、走进电台直播间等形式宣传解读行业政策,与广大市民直接对话答疑解惑,收到良好效果。
二、《提案》提出的问题办理情况
我局收到您《关于维护全国文明城市形象,严打出租车抹黑盘锦行为》的提案(第136号)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县区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汽车公司召开座谈会,认真分析、归纳和梳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工作措施。
1.关于设定准入准出门槛、建立红黑册问题。我局坚持问题和效果为导向,从四个方面加强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和管理。一是严把从业资格准入关。严格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审查从业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公安部门出具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审核合格证明》,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受理,同时严把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对考试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坚决不予发证。近3年,共组织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36场,核发证件3320个,取消考试资格7人。二是开展信誉考核。按照《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违法违规从业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再给予记分处罚,在一个诚信考核周期内因违规累计记分达20分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21学时的专项教育。三是建立从业人员准入、退出机制。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3年以来,各县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实施注册管理,要求从业人员到出租车公司登记、车辆所属交通管理部门注册、办理服务监督卡后,方可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限制从业人员随意进入和退出市场。目前,全市出租车驾驶员注册率为100%。四是建立红黑榜制度。对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司机上红榜,对不文明服务、违法违规、多次被投诉的司机上黑榜。目前,已有23名司机登上红榜,41名司机登上黑榜。
2.关于严把整治人情关问题。全市各级交通运管部门对查处的车辆实施“罚缴分离”制度,处罚车辆及时建档立卷,同时不定期实施案卷检查评比,有效避免了说情风的产生和漫延。2019年以来,仅市交通稽查部门就形成处罚案卷95本,罚没款95万元,做到了应罚尽罚。
3.关于实行社会监督制度问题。根据这个提案的意见,我们已将聘请社会监督员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计划聘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新闻记者和有社会责任心、讲原则的市民为社会监督员,更好的监督行业管理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和出租车司机经营行为,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4.关于拓宽举报渠道问题。一是我局已建立了12328投诉监督平台,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电话和咨询服务,针对市民投诉举报事项,根据事件性质第一时间转发到各县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及时答复反馈投诉人。2019年以来,平台接受各类举报投诉6017件,处理6017件/次,满意率98%。二是强化新闻媒体监督和宣传作用。通过“行风热线”,与广大听众就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综合整治方面工作进行交流,耐心解答听众提出的交通运输行业热点问题,认真收集和受理市民投诉举报案件,并将案件处理情况通过媒体公示报道,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5.关于严打“黑出租”幕后的“保护伞”问题。市区内“黑出租”屡禁不止,给我市营商环境造成了较坏影响。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盘锦市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交通、公安等部门多次联合打击“黑出租”违法行为,同时根据国家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活动。一是全面开展“扫黑”排查。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印制宣传单、排查表,向广大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市民进行宣传告知,收集“黑势力”“黑车保护伞”等相关信息,形成“黑势力”人人喊打的氛围。二是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市交通运管部门以《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党员干部组织纪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对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知法、守法意识,全年培训人员300人次,培训率达到100%。
当然,目前我市出租汽车市场状况距离市委市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还有一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亟待解决,随着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改革的深入开展,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加大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培训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观念,加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培训,加大“网格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严格实施信誉考核,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大力开展媒体宣传,全方位、多角度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擦亮这张“城市名片”。
总之,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支持和理解,也希望能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