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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4-000131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城乡公交车收费应亲民的建议》(第114号)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4-06-24 | |
主 题 词: |
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城乡公交车收费应亲民的建议》(第114号)的答复
林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乡公交车收费应亲民的建议》我集团已收悉,感谢您对公交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经集团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认同。让公共交通票价更加亲民,是推动城乡一体化、提高居民出行效率的重要举措。我们理解您希望降低公交车票价的初衷,是为了让更多人享受到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棠树到盘山火车站线路”票价较高的问题,一是83路为2022年9月18日归入我集团经营管理的线路,执行的是原本的农村客运票价,并且因为涉及到与台安小客经营路线重叠,为避免纠纷采用一致票价;二是我集团为公交运营企业,执行政府审核同意的线路票价,并不具备票价制定权限;三是您提到的“火车站到辽滨的公交车”票价较便宜。T线路(原30路)为城区公交线路,线路开通之初就一直执行最低票价,目前正进行票价调整,实行2-8元的阶梯票价。
最后,我们再次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广大市民的支持与参与,我们真诚地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城乡公交车服务更加合理、亲民、优质。
此复。
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