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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4-000031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1-18
标  题: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1-18
主 题 词: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次数:1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锦市盘锦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平台作用,及时主动公开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2023年,局“一网”共发布信息5546条,其中局部门网站发布4791条,官方微博发布755条。切实做到了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全部主动公开。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办申请0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围绕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开设建议提案栏目,栏目建成后认真落实“公开前沟通、公开中把关、公开后复审”制度,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公开。全年共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文稿信息23件,公开率达到100%。积极运用文字、图解等直观易懂方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全年总计公开农业农村政策6个,发布政策解读6个。

是做好平台建设。平台共设有动态要闻、政务公开、农产品信息、党政建设、互动交流个主体栏目。网站首页根据群众重点需求,设立了动态要闻、通知公告、农产品信息、党政建设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栏目。同时根据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设置了履职依据、机关简介、权责清单监督检查、柔性执法、建议提案、精准扶贫、涉农补贴等13个子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0

8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强化政务信息管理,按照要求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提高公开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的重视度,同时提高政策解读能力。对政策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分析,力求吃透政策精,领会政策实质。同时确保政策解读的时效性,方式的多样性,促进政策实施的落地落实。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相关热点栏目建立还不及时。由于我局工作任务较重,科室人员配备相对不足等相关问题,未能及时跟进热点新闻集中宣传,导致相应栏目建立滞后,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网站安全等保测评做的不够,今后,要与上级业务部门多请示沟通,待全市统一开展工作时,我局将积极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此项工作,使我局网站安全水平达标,确保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