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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4-000011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1-18
标  题: 盘锦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1-18
主 题 词:

盘锦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次数:1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锦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深化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减税降费、征管改革、纳税服务等重点税收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聚焦社会群众关切,加强税收政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累计发布政府信息11022条。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做好税务信息管理。2023年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维护,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对网站建设要求,优化网站栏目设置,丰富栏目内容,并推进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建设,设置税务帮扶行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等14个专栏,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扩大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

五是加强监督保障。盘锦市税务局严格落实执行市政府公开办年初制定的考核考评标准,全部完成各项信息公开考核指标,圆满完成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9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强化督查调度,落实“阳光三务公开”,指导公开不标准、不规范、信息不准确问题。转变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态度和提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质效的提升工作。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形式不多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