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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4-000061 主题分类: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3-05
标  题: 盘锦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3-05
主 题 词:

盘锦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5 浏览次数: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锦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及时公开中央和省、市信息,做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丰富政策解读专栏,公开文字、图表、会议、媒体、视频访谈等灵活多样的解读方式,信息,严格落实“先审后发”“三审三核”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公开规章2件、规范性文件41件,各类政策文件42,文件解读212件。公开助企纾困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财政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16312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市共收办申请25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44件,商业企业申请9,社会公益组织1件。行政复议15件、行政诉讼12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3件,全部按时公开。印发盘锦市政府公报5期,并向县区基层单位和公开查阅、公共服务等场所赠阅共1000册。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政府网站于20232月份完成升级改版工作8月份开办“盘锦政务”微信订阅号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展2轮清理整顿,现保留政务新媒体77个。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每月发布《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实地督查1次,绩效检查1次。开展第17次“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开展政务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第三方评估指标任务等各种培训3次,累计参训133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1

2

规范性文件

3

0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7,3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7,360

行政强制

                 2,0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241.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4

9

0

1

0

0

2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2

9

0

1

0

0

25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4

9

1

0

0

0

2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5

0

0

0

15

12

0

0

0

1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人员意识形态和工作能力的培训,及时公开重要节点信息二是将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内容纳入到绩效考核工作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新媒体信息和网站基础信息更新不及时,审核把关不够严格时有发生。二是网络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及栏目设置不够规范,新技术应用不够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开展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设立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7处,实行专区与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窗口受理“三融合”,实现标识统一、设备统一、资料统一、功能统一、管理统一“五统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升了信息公开精确度,实现政策与群众“面对面”、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双提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