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庆林委员:
您在省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采用传统工艺利用现代技术在盘锦发展绿色造船业的建议》(第0531号)提案收悉,现将您提案中提出的“由盘锦市政府将此工程纳入本地区的经济与旅游业的发展规划,并给予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的这一问题答复如下:
2015年3月盘锦远航船厂的木船制造技艺“二界沟排船制作技艺”被评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16年10月木质渔船排船制作被录入中央电视台“大国工匠”节目。盘锦远航船厂厂址位于著名的国家级旅游湿地红海滩风景廊道所在地——盘锦二界沟镇,占地面积39亩,可容纳大小渔船110艘。坞道主道200米,辅道490米及其他配套设施。主营修造30米及以下木质渔船、45米及以下钢质渔船、中型玻璃钢渔船。
鉴于国家已于2008年取消了木质船舶检验标准,并在《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对木质渔船不予补贴,意味着木质绿色造船已不适合生产需要,因此,关于您提出的采用传统工艺利用现代技术在盘锦发展绿色造船业的提议,应主要考虑其在旅游产业方面的发展,因此我市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纳入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旅游发展规划
将盘锦远航船厂作为旅游资源列入辽东湾新区旅游发展规划。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全市旅游资源,在辽东湾新区系统开展该项目旅游资源开发规划。
二、加大对排船的文化保护力度
二界沟排船工艺已经申报为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张兴华被授予《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证书,同时获得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2万元/年。
三、积极创造有利于绿色造船产业发展的大产业环境
目前我市正在加快推进投资100亿元的二界沟渔村整体开发项目,完善国家级中心渔港建设,并在其后方建设海产品交易中心,形成以“渔雁文化”为主导的文化旅游产业体系,为绿色造船文化旅游发展扩大市场空间。
四、加大排船产业化推广力度
大力挖掘本地旅游业对排船工艺的利用价值,我市正着手研究盘锦辽东湾在建的大辽河水上旅游等项目。计划在观光游船方面利用木质排船,增添本地文化旅游元素。目前已与船检部门进行了沟通协商,在解决木质船舶检验标准问题后,将进行实际操作。
五、积极研究绿色造船产业发展
辽东湾新区正在与张兴华研讨排船工艺下一步的传承发展问题,我市也将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研究相关扶持政策,全力支持绿色造船产业发展。
感谢王委员对盘锦二界沟排船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函。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