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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8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锦市民政局对政协第19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函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9-04 | |
主 题 词: |
盘锦市民政局对政协第19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函
盘民函〔2018〕36号
签发人:张岩
尊敬的董啊娜委员:
您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工作促进我市国际化发展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特别是社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调研,现汇报如下:
一、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的《全省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辽人社发【2014】23号)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民政、人事部门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专业岗位开发设置,在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明确了社会工作岗位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把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现有在编在岗人员转换为专业人才,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二、积极推进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民政局积极配合,共同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深入街道社区、民政部门相关事业单位,宣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让更多的社会工作者了解社会工作,号召相关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力争早日实现社会工作者持证上岗的目标。
三、开展社会工作人才职业能力培训
我们主要从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继续教育和科学推进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基本实现了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逐步提高改善社会工作人才管理模式,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几年来,市民政局开展多次社会工作人才职业能力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社会工作管理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应试技巧等,培训人数达上千人。
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我们把志愿者队伍作为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力量,发动城乡社区和民政系统内社会工作者,动员城乡社区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在校学生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全国志愿服务登记注册,注册志愿者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4%,处于省内各市的最高比例,在全省进行典型经验推广。
根据您的提案,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进一步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力度,鼓励引导社会服务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到2020年,全市社会工作者人才总量达到2万人,其中专业人才达到0.3万人。
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载体不断拓展。积极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到2020年,全市实现区一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4家。根据省民政厅下发的《辽宁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帮扶方式为省内跨市帮扶,由援派地区与受援地区市级民政部门协作实施。我们已经完成第一批与援派地区的沟通对接工作,也正在协助我市成立两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便更好、更有效的为我市社会工作提供专业服务。
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开发、登记管理、选拔使用、激励保障方面的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我们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训范围逐渐扩大至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者、志愿者组织管理者和社区工作者,不断扩大社会工作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同时组织开展一系列社会工作专题论坛,增强社区工作者的归属感和自豪感,扩大社会工作影响力。
四、推广“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志愿服务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志愿者队伍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定期、定向引领指导志愿者制度,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是不断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我们将依托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志愿服务需求和供给的无缝对接,不断探索在志愿服务组织中配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组织、管理、培训和督导,形成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共同开展服务的新格局。
我们相信您的建议一定会大大促进我们的工作。再次感谢您的提案!
盘锦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