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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政协134市民政局关于将新生区域划归双台子区的提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09-03
主 题 词:

政协134市民政局关于将新生区域划归双台子区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8-09-03 浏览次数:698

  盘民函〔2018〕37号                                           签发人:张岩

  关于政协134号提案的答复函

齐晓东代表:

  您在市政协会议上的《关于合理规划布局加快开发辽河旅游资源的提案》(政协134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根据您的提案,我们对“将新生区域划归双台子区所有”的区划调整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并经到兴隆台区、双台子区进行了调研。我局认为,暂时不宜对兴隆台区新生街道进行行政区划调整,请予以理解。具体理由如下:

  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和省民政厅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应保持稳定、不允许在行政区划调整中形成“飞地”的要求,如果将新生街道规划双台子区,东郭街道将形成兴隆台区的“飞地”,所以不宜将兴隆台区新生街道划归双台子区管辖。

  二是兴隆台区政府不同意此项行政区划调整。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行政区划调整的要求,行政区划调整需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提出有关请示,报省人民政府审批。跨行政区域的行政区划调整需由双方政府协商同意,以保证行政区划调整的社会稳定。我们通过兴隆台区民政局与兴隆台区政府进行联系,兴隆台区政府认为此项区划调整不妥,其理由如下:其一,若新生街道进行区划调整,不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其二,不利于当地企事业单位的稳定。其三,不利于当地居民生产生活。

  特此回复。

  盘锦市民政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