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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577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激发国有企业活力、盘活国有企业资源的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10-08 | |
主 题 词: |
关于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激发国有企业活力、盘活国有企业资源的提案的答复
盘国资发〔2019〕126号
签发人:毛延红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关于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激发国有企业活力、盘活国有企业资源的提案》的提议,我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针对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自2015年启动分离移交工作以来,为稳步推进分离移交工作,避免出现权责不清的现象,我们在组织相关单位前往哈尔滨等地调研和认真摸清各家企业底数基础上,印发了《关于盘锦市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86号)和《盘锦市驻盘央企“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设施改造技术标准和费用执行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盘政办〔2016〕42号),2017年初,根据省国资委统一部署,对原方案进行了调整,形成《盘锦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盘政办发〔2017〕5号),后期考虑到辽河油田分离移交范围广、规模大、人员多等实际,我们形成《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盘锦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补充意见的通知》(盘政办〔2017〕50号),提出物业业务、市政设施及社区管理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移交。
同时,建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吸纳各驻盘央企主要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行业主管副市长等担任副组长,全面统筹推进工作;针对改造技术标准和费用执行标准,由接收企业牵头分别成立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专家组,全方位保障工作开展,形成工作推进整体合力。
2.针对政府出资,辽河油田组建平台的新模式。
提案中提出的“由地方政府出资,辽河油田组织组建,服务于盘锦市和辽河油田的平台公司这种新的模式”,我市相关部门正在与辽河油田进行探讨研究,拟通过整合各自优势资源资产,提升国有企业资源盘活力度,推进油地高质量发展。
市国资委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