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政协提案答复 > 2019年
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626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的提案》(第073号)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10-08 | |
主 题 词: |
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的提案》(第073号)的答复
盘卫〔2019〕18号
签发人:杨旭光
武春光委员:
你的市政协73号提案《关于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今年来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坚持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增加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市级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各县区财政也分别安排了相应的工作经费用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市财政每年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资金保障,用于处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8年我市乙脑疫情高发,市财政及时拨付了乙脑防控专项经费,为我市乙脑疫情防控提供经费保障。
二、积极做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已经建立政府部门主导,各相关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传染病防治工作涉及教育、农业农村、公安、住建等诸多部门和单位,全市成立了重大疾病防治领导小组,各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传染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均能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落实各项日常防控措施。卫生健康部门每年会组织专业人员对医疗机构开展业务培训,针对重点传染病进行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诊断治疗能力,争取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残率。针对我市2019年乙脑疫情仍存在高发风险,市卫生健康委邀请中国医科大学的感染科专家和市级乙脑防治专家对全市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进行培训。从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诊断、治疗等方面进行全面讲解,提高基层业务人员的流调和诊疗能力。
市卫生健康委同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每年都会召开部门协调会议,针对学校结核病、乙脑等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进行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结合各部门的职责落实各项工作。教育部门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不断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学生开学体检,对学校和教师环境卫生进行清扫和定期消毒。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猪血采集、通报人畜共患病的疫情等工作。
各街道/乡镇政府能经常性开展健康教育等防控工作,对流动人口、建筑工地实行传染病防控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控制各场所病媒生物密度。
三、不断加强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
积极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在疾病防控中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在不同疾病的流行季节前夕和流行期间,强化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市疾控中心利用宣传日走进直播间、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传染病知识的普及率,各级疾控机构也分别针对季节高发传染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不断加大对病媒生物密度的监测力度,适时开展病媒生物消杀防制工作,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病媒生物密度,从源头上切断传染病的传播流行。2019年3月,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覆盖全市各县区的防蚊灭蚊爱国卫生运动,对沟渠、下水管道等蚊虫滋生地进行消杀工作,消灭越冬蚊和蚊虫卵,并结合我市三带喙库蚊监测情况,预计在8-9月继续开展蚊虫的消杀工作。
四、继续加强免疫规划工作。
按照国家免疫程序要求,全力做好0-6岁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的接种管理,适时开展查漏补种工作,确保接种率达到国家要求,以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流行。根据我市传染病的流行状况,根据国家及省文件要求适时在重点人群中开展水痘、乙脑、流感等疫苗的接种工作,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