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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19-001642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改善盘锦市空气质量的提案》(第104号)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10-08
主 题 词:

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改善盘锦市空气质量的提案》(第10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08 浏览次数:737

盘住建复〔2019〕9号

签发人:史伟


尊敬的郑猛委员:


        您好!您在八届政协第二次会议上的提案《关于进一步改善盘锦市空气质量的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对住建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经我们认真研究,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情况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情况是:热泵技术供暖项目9个,建筑面积105.76万平方米。其中,地源热泵项目7个,建筑面积89.96万平方米。地源热泵与太阳能结合系统项目2个,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2、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38项,建筑面积393.61万平方米。


        (二)城市绿道系统建设情况


        为全面提升我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不断推进全市园林绿化工作迈上新台阶,进一步改善我市人居生活环境,按照《盘锦市百公里绿道详细规划》要求,2019年,组织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实施16公里城市绿道建设,建设一条既突出地方特色,又彰显地域文化的城市绿道,实现水、岸、绿、景、城有机融合。城市绿道起于兴隆台区科技街,沿向海大道东侧绿化带向南延伸至友谊街,经杨家总干堤顶路至大洼区东湖公园,结合景观优美的水系湿地、田野、郊野公园等建设休闲游憩径,开展运动健身、亲子娱乐、河湖垂钓、农业观光等户外活动,丰富城乡居民的休闲生活。


        二、完成情况


        (一)认真抓好日常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引导、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总结在建项目经验,以点带面,努力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二是加强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支持单位、施工企业和关键设备、产品的市场监管及工程准入管理。引导扶持全市较具实力的太阳能光电产品生产企业,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研发生产科技含量高、推广价值大的太阳能光电设备和产品,太阳能路灯在我市新农村建设中大面积应用。三是引导扶持房地产企业在建设项目中应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技术。四是利用推介会,推广介绍太阳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扩大影响,推动全市太阳能与地热能建筑应用进程。


        (二)全力推进城市示范工作。一是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在建项目推进实施工作。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限要求,做好协调、督促工作,强化对工程进度的监管,确保工期,以确保示范城市建设任务按期完成。二是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施工过程监管和质量控制,强化施工和验收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项目资源评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全过程质量管理,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部分组织专项施工图审查及竣工验收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测评,确保技术可靠,运行安全高效,保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工程质量和功能质量。对在建项目要做到完工一项,验收一项。三是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做好示范工程中央财政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用好、管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保证补助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与有效,专款专用,保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市住建局分别于2018年5月制定印发《盘锦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19年5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这2个方案和通知是开发利用清洁能源、降低常规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及改善我市的空气质量的指导性文件,通过发展绿色建筑,推广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改善人居环境,达到改善我市的空气质量的目标。


        (四)组织教育培训。市住建局制定下发了《关于举办宣贯〈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和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相关知识培训的通知》,并于2019年5月10日、11日开展宣贯及培训,350余人参加培训,提高了相关从业人员开发利用清洁能源等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按照《盘锦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指导三区完成16公里绿道建设设计图、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等前期工作。目前,兴隆台区、双台子区施工方已进入现场,开展施工前期路面方砖拆除工作。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做好推广应用。要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努力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高水平规模化应用。一是要因地制宜推广再生水源热泵、地源热泵、工业余热热泵以及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在城市集中热网难以覆盖的地区重点推广应用地源热泵。二是要引导促进新建住宅、宾馆、学生公寓、医院等有集中热水需求的民用建筑,按照要求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推进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三是要可再生能源系统应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和交付使用。


        (二)加强监督指导。了解掌握相关信息,激活热泵技术实际需求,调动各方主动参与实施热泵技术供暖。遴选确定地源热泵技术应用项目,做好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提出优化解决方案,帮助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使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得到合理利用,确保达到节能效益,保证示范效果。推进热泵技术创新和发展。引导相关企业,利用推介会,推广介绍热泵技术和产品。注重培育热泵技术服务市场,发展壮大热泵技术咨询服务机构。


        (三)制定政策措施。一是要出台强制性应用地源热泵技术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应明确政府投资和公益性项目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发展地源热泵技术。像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医院、学校、幼儿园、博物馆、体育馆、展览馆、车站等公益性项目,只要具备应用条件的,必须利用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供暖。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即使不能全部也应安排一定比例应用地源热泵技术供暖。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也必须应用地源热泵技术供暖。二是要出台奖励激励政策。出台热泵技术供暖的相关土地、财政激励政策,促进热泵技术供暖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对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热泵技术应用项目,可以给予补助或奖励,调动积极性。奖励资金也就是个引导资金,但能起到杠杆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利用的宣传,扩大地源热泵技术供暖、太阳能热水技术的社会影响,提高全社会对清洁能源利用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清洁能源利用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城市绿道建设。监督指导各区进行现场施工,力争七月底前完成城市绿道建设改造,12月底前,监督指导各区进入施工养护阶段,进一步完善城市绿道维修功能。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在以后的工作中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答复。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