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政协提案答复 > 2020年

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560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老坨子生态旅游资源的提案》第0142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1-04
主 题 词: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老坨子生态旅游资源的提案》第014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4 浏览次数:216

孙众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老坨子生态旅游资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坨子位于二界沟街道管理,但土地所有权属于辽东湾管委会。我区责成区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前往二界沟街道进行了实地考察。二界沟街道表示全力配合做好老坨子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待盘锦文旅集团形成《老坨子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报告》后,区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将进一步跟进此项工作,推进提案尽快落实。 




  大洼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