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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1-000486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发展我市精神卫生事业的提案》第166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14
主 题 词: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发展我市精神卫生事业的提案》第16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4 浏览次数:233

 

李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我市精神卫生事业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

按照精神卫生规划要求,市政府把精神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市县政府责任状工作中均有对精神卫生工作的考核。我市建立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每年定期召开综治、卫生健康、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部门协调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我市当前精神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2020年825日,市卫健委联合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医保局、残联、疾控中心召开2020年盘锦市精神卫生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联席会议,会议议定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协助政法部门建立市、县(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村(居)民委员会关爱帮扶小组的建设,强化县(区)级、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各部门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职责,建立多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工作相互协助的精神疾病综合防治机制。明确卫生健康部门职责,积极落实乡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村(居)民委员会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小组工作,形成盘锦市各县区综合管理小组管理机制体系,提高我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能力。

同时,我委鼓励设置心理门诊的三级医院,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建立精神科病房,提升精神专科服务能力;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与管理,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二、加快推进康宁医院发展

2020年8月,市卫健委组织召开关于研究盘锦市康宁医院开诊运营方案的会议并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六个筹备组,共同制定三定方案、编制设置方案,商定设备、后勤、信息化预算,切实做好医疗、护理、财务等各职能部室制度建设等。2020年9月,经盘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盘锦市康宁医院(盘锦市精神卫生中心)人员编制429名,首次下达人员编制150名,设置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医务部、护理部、等7个内设管理机构。

盘锦市康宁医院自2020年10月开诊运营以来,按照市卫健委的总体部署,依托市中心医院坚持节俭办院、适度完善,遵循财政支撑、社会支撑、内部挖潜、资金效能最大化的经营理念,使医院的运营效果基本保证了医院的医疗需要,积极申请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用户账号,对医生讲解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报卡的相关流程及填写方法;管理统计日常门诊、住院符合严重精神障碍报卡标准的患者报表,通过SV客户端进行网络上报;对于符合严重精神障碍标准的出院患者出院后将患者信息转回社区。落实医疗核心管理制度,开展了每周一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并进行病例讨论,组织科内业务学习等。

三、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精神卫生方面,我市不断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完善市康宁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精神卫生专业医务人员的招录工作,鼓励内科医师转岗到精神科专业,鼓励神经内科、心理科等与精神科基础知识相关的科室医师,通过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成为具有执业资格的精神科医师。积极推进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完善精神卫生专业的激励政策,增加精神卫生专业参评分值的修正系数。积极与市委人才办、人社部门沟通,拓宽精神卫生人才引进和安置政策,从事精神卫生专业医务人员在薪酬待遇给与倾斜,增强招录精神卫生专业人才的吸引力。目前康宁医院特聘请经验丰富的精神卫生专家2人,已8名医生转岗培训,同时外派多名医生前往辽阳市四院进修学习。康宁医院先后分三次选派33名年轻的护士前往辽阳市四院、盘锦市中心医院进修学习,通过学习、探索与总结,护理水平得到不断完善。

心理建设方面,我委积极落实盘锦市平安盘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盘锦市社会心理服务专业人才库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扫码填写《盘锦市社会心理服务专业人才登记表》,进行注册登记。

学校卫生方面,市教育局招聘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人员,补齐我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人员不足的短板,进一步做好师生卫生保健工作,做好师生心理健康工作。

四、加大财政补助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2020年安排经费1360万元用于新成立的盘锦市康宁医院建设相关工作,在市精神病医院投入使用后,市政府将落实逐步增加对精神病院事业费的拨款,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由财政全额拨付。

同时,我市积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政策,综治、公安、卫生健康、残联、民政等部门各负其责,按照“以奖代补”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对看护管理责任情况的认定,各区县均已把此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20年我市“以奖代补”政策共惠及106人,补贴标准为每人2400元/年。

五、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

教育部门将心理健康教育深入日常教育教学中,同时结合春秋季开学季、开学第一课、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时间节点,对全市师生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科普活动。呼吁社会关心和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减少师生精神疾病产生的社会、家庭和心理因素。市教育局拟在2021年通过政府招投标方式,引进专业团队对全市学校班主任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我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素养,进而促进我市教师团队的健康发展。同时,拟引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普查系统,对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普测和危机预警,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进一步的关注,在必要时与卫健部门建立绿色通道,共同帮助学生走出心理困境。

六、切实减轻贫困患者经济负担

针对我市精神疾病患者,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我委与市医保局加强信息共享,通过数据分析,对我市精神类患者待遇进行调整,切实缓解患者病情、减轻患者家庭和社会负担。市医保局将精神病纳入职工、居民门诊特种病,同时取消起付标准,减轻患者门诊看病负担。也可在我市定点医院进行即时审批,让患者即时享受待遇,该类患者因精神疾病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将重性精神病纳入医疗救助25种重特大疾病目录;对城乡低保对象(含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及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救助;对患有重性精神病的参保人员给与门诊救助300元,救助报销比例90%,年度内最高救助额度20000元,对患有重性精神病的未参保人给与门诊救助300元,救助报销比例50%,年度内最高救助额度20000元。

截至目前,全市现有办证精神残疾2963人,其中重度1、2级精神残疾1804人,3、4级精神残疾1159人。市残联针对精神病患者防治,完成残疾预防和精神疾病患者免费服药工作。利用助残日、精神日等重大节日宣传,同时利用各种培训,邀请心理咨询师做心理疏导课,预防精神残疾发生;全市在镇(街)层面共设立58个投药点,每季度投药一次,每次由医院通知患者监护人到投药点,医生下医嘱,监护人签字取药,解决了精神疾病患者取药难问题。2017年度为1398名有服药需求患者开展免费投药工作;2018年,全市完成精神疾病免费服药1428人;2019年,全市完成精神疾病免费服药1502人;2020年,全市完成精神疾病免费服药1502人。同时,为服药患者免费体检。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