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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1-000462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提高市民素质促进垃圾分类制度化和法制化的提案》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13
主 题 词: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提高市民素质促进垃圾分类制度化和法制化的提案》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次数:119


 

尊敬的包富明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环卫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关于提高市民素质促进垃圾分类制度化和法制化的提案》,市住建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了解并落实,现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答复意见如下:

一、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4月16日颁布了《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对我市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规定,改变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无法可依状况,垃圾分类工作已经进入到了“强制分类时代”。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垃圾分类基本制度。针对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条例》贯彻实施为抓手,推进垃圾分类资金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管理等制度落实,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扶持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回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提高可回收物的回收率。

(二)加强推进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为下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落实每周对推进情况进行调度、每月组织召开推进工作会机制,组织各县区交流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继续扩大垃圾分类宣传范围,使垃圾分类深入人心。结合对《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宣贯,编制垃圾分类宣传方案,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强大的垃圾分类舆论氛围。

(四)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教育惩戒作用,提高执法震慑力、影响力;健全垃圾分类执法体制机制,重点突出,持续深化全链条执法监督和部门协同,从广度和深度上做功夫,推动垃圾分类向纵深方向发展。

(五)继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量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保障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抢抓施工进度,确保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此答复。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