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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1-000444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全面强化河流水环境治理和加强河湖岸线保护力度的提案》第123号提案的答复(生态局)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 |
主 题 词: |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全面强化河流水环境治理和加强河湖岸线保护力度的提案》第123号提案的答复(生态局)
尊敬的孙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强化河流水环境治理和加强河湖岸线保护力度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守护辽河碧水为初心、使命,积极应对,科学统筹部署。从建立流域河流水环境治理制度、健全监管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水环境质量。经过不懈努力,2020年我市5个国考断面达标率100%,改善排名位列全国地级以上城市21名,断面水质同比改善22.85%,取得历史性突破。结合您提案中指出的问题,我局已重点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完善断面设置,明确考核主体。印发区域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超标断面专人包保制度,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河流断面超标污染补偿制度。
二是完成重点攻坚任务,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双20”、“水十条”重点攻坚任务,绕阳河、太平河、螃蟹沟和清水河全面消除劣V类;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5个省级以上园区污水全部实现委托或集中收集处理;螃蟹沟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和核查。
三是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明确入河排污口管理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基础信息调查,完成辽河及一级支流排污口符合工作,推进螃蟹沟等重点河流河段排污口标识牌设立工作,接受公众监督。
四是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形成治污合力。强化部门联动,协调水利部门研究落实河流各水期生态基流保障工作;协调市县住建部门开展螃蟹沟等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泵站排水管控,避免雨污合流污水直排。
您提出的意见很中肯,对河流水环境治理和河湖岸线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