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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1-000377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三供一业”移交后加强监管》第63号提案的答复(大洼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12
主 题 词: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三供一业”移交后加强监管》第63号提案的答复(大洼区)

发布时间:2021-10-12 浏览次数:259


罗惠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三供一业”移交后加强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内容

部分移交业务缺少强有力的监管部门。“三供一业”移交后,油田矿区工作管理部行使的是沟通协调职能,涉及到接收企业服务质量问题,只能进行意见反馈和沟通。当前盘锦市在供暖、物业业务设有“供暖办”和“物业办”,能够较好的处理居民反映的问题,监督相关企业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但在供水、供电及供气业务方面没有对接的监管部门,无法有效快速的处理相关问题。

二、提案答复

1、大洼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063号提案《关于“三供一业”移交后加强监管》的提案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落实。经研究决定,提案中提到的供暖业务工作,由盘锦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落实;提案中提到的物业管理工作,由我局协调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落实。区国资局负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提案人进行答复。

2、盘锦城市公共集团结合自身实际,一方面强化供暖服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对已制定的《盘锦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盘锦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盘锦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服务承诺》等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并严格遵守执行。同时,在接管的矿区范围内均设有客服及维修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消除居民“供暖问题无人管”的心理顾虑,保障住户的供暖需求。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严格依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18号)和《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文件要求,不断强化服务监管,认真履职尽责,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标准化水平,促进物业企业提质升级,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通过多方努力和沟通,您所反应的问题会及时妥善解决。此答复内容如果您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告知我单位,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盘锦市大洼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1年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