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 2017年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落实《加强盘锦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解答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12-21
主 题 词:

关于落实《加强盘锦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解答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21 浏览次数:111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按照《2017年建议提案疑难件和重点建议主席集体督办提案承办单位调整后通知》(盘督字〔2017〕67号)要求,由市人民银行主办,国资委、发改委、经信委、中级法院、工商局、银监局协办的第27号建议件,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落实,现将解答意见报告如下。
 
  一、建立金融生态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议。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业生存与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基础条件。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生态建设工作,在2008年出台了《加强盘锦市金融生态建设的意见》(盘委发〔2008〕12号),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经信委、发改委、市法院、人民银行等13个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几年来,领导小组成员在各自职责领域内,积极开展金融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需要政府的牵头组织和实施,建立健全顶层设计,还需要市委市政府的推动和支持。
 
  二、强化法律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一是今年3月份由市发改委牵头,联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17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工作规程》等文件,开启了我市首个失信领域的联合惩戒领域。目前,已对盘锦瑞佳服装有限公司、盘锦辽河油田泰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盘锦辽河油田天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个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开始实施联合惩戒。5月份印发了《关于盘锦市建立报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工作机制的通知(盘信办发【2017】8号)和《辽宁省向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暂行办法》,加大对典型守信和失信企业案例的报送和公开发布力度,对失信主体形成了强大威慑。同时,进一步加大“双公示”和“红黑榜”发布力度,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今年上半年,我们通过“信用盘锦”、“信用辽宁”、“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发布“双公示”信息5035条,“红黑榜”86个。今后,我们将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七日双公示制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严格按照客观、真实、准确、审慎的原则,及时公布各行业“黑名单”,对逃废金融债务等严重失信主体和严重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二是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优化金融发展司法环境。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到服务金融生态环境中,做到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开辟便捷诉讼通道。对涉金融部门起诉的案件优先接待、立案、审理和执行,对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金融部门或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减交、缓交或免交。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帮助金融部门防范经营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向金融部门宣讲法律,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经营活动的司法建议和解答法律咨询。加大公开审判和公开宣判的力度,选择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以案讲法,进行法制宣传,营造帮助、支持金融部门的舆论氛围。努力改进民商审判,慎重审理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保障企业改革顺利进行;认真审理与民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涉金融案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坚持调解原则,减少和降低涉金融案件纠纷的对抗性。截止到2017年4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金融类民商事案件43件,有力的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别是要保护守约一方当事人权益,制裁不诚信不守约的行为,规范金融秩序。下一步,市中院将建立金融司法会议制度。全市金融系统与法院系统要创新沟通协作平台,采取召开年度联席会议、专题研讨会议、临时座谈会议等形式,共同研究涉及构建区域金融发展的司法环境、金融案件的一般性调查与法律分析、相关的行业性咨询与支持等问题,同时法院与人民银行之间要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共同确定有效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维护辖区的金融稳定。在此基础上,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中院定期将审判中遇到的涉金融典型案例、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变化等及时向金融系统通报。同时,将辖区要将可能影响金融稳定的相关案件审理信息及时向人民银行反馈,便于及时应对。建立金融案件审判通道。全市两级法院对金融案件从立案、审理、执行等各环节均提供快速高效的司法服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金融案件快审快判,提高审判效率。建立金融法制教育机制。全市两级法院与辖区内金融机构建立法制教育联系单位制度,积极组织开展金融法制教育活动。三是市工商局建立了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但因管辖不同,工商部门无法准确掌握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需由金融部门及时反馈信息及有关证据或相关文件材料后,由工商部门将问题企业列入失信或经营异常企业,为政府进一步推进金融发展创造和谐宽松的市场环境。
 
  三、提升个人和法人的失信违法成本的建议。一方面,市发改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综合运用行政监管性、市场性、行业性和社会性4种失信惩戒方式,加大打击老赖的力度,在购物、购买飞机票、任职,以及申报财政补贴、项目招投标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实施市场推出机制,协调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升个人和法人的失信违法成本。另一方面,市中院全面推进执行队伍职业化、执行行为规范化、执行工作信息化,实现打击拒执罪、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反干预执行常态化的工作思路,对“老赖”实施精准打击,对恶意逃避执行的个人和单位,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一是深化审执分离。在执行局之外设立执行裁判庭,规范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办案流程,加强对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的审查与办理,使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真正分离、相互监督,构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权责体系。二是在全市法院执行一体化机制运用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评估、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修正不足,真正做到上下合力、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2017年底,将此项机制固化下来,形成长效常态。三是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按最高法院要求必须在立案、审判、执行相配合,信息沟通顺畅。四是建立和完善执行与破产程序有效衔接机制;执行繁简分流办理机制;推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单独管理机制,通过成立单独管理机构,探索试行剥离终本案件,实行人员和案件集中管理,使有限的执行力量集中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等机制。五是加强执行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工作,支持执行工作的良好局面。计划每季度与盘锦日报刊登一期惩戒“老赖”的典型案例,利用平面媒体,对失信黑名单定期在重点区域的大屏幕及电视台滚动播出。不定期举办执行信息发布会,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焦点案件及时发布信息,增强全社会了解、理解执行工作。
 
  四、将征信信息运用到选人用人上的建议。市人民银行自2009年起,就积极推进在地方党政部门的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代表评选等环节引入银行信用报告查询程序。推动政府“守信示范”工程常态化开展,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仅2016年,市人民银行先后为“盘锦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省人大及全国人大代表推荐人选、党代表推荐人选、推荐2014-2015年度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累计查询个人信用报告18人次,企业信用报告30次。同时,也将此项工作作为打击企业、个人逃废债行为,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有力抓手,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信用文化和信用道德建设的建议。一是市人民银行积极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诚信文化教育工作的通知》(银发(2015)283号)精神,加强与发改委、教育局和团市委的沟通协调,完善诚信文化教育的工作机制。与盘锦市职业技术学院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研究将《现代征信学》纳入选修课程及征信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规划。开展诚信道德与征信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工厂、进农村等系统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族诚信水准,积累征信知识和技能,实现诚信宣传教育的广覆盖。下一步,市人民银行将继续以征信体系建设为核心,在职责范围内大力推进行业信用信息统一平台建设、拓展征信产品使用范围、强化信用激励与惩戒、加强征信市场监管、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加快全市金融生态建设整体推进步伐,以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征信体系向纵深发展。二是在今年3月份、5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市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和盘锦市首届诚信示范企业授牌仪式暨2017企业竞信论坛”。印制诚信公益宣传品折5万份,分别向市民、企事业单位发放;在信用盘锦网、信用盘锦公众号、盘锦文明网、文明盘锦公众号开设诚信专题知识问答专栏,开展诚信知识普及;打造“中华路”为盘锦“诚信宣传路”,在中华路设置了“营造国际化信用环境,助力盘锦开放发展”的长久性宣传标语牌。盘锦市首届诚信示范企业授牌仪式暨2017企业竞信论坛”邀请了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执行总监吴维海博士等专家讲座,盘锦市400余家企业代表出席了本次论坛。人民网、腾讯网、中新社等网络媒体和我市主要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下一步,将建立诚信主题宣传月制度、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制度、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制度。将每年3月份定为诚信主题社会宣传月,每两年推荐评选一次盘锦市诚信示范企业,开展诚信企业及诚信人物访谈、诚信知识进校园、诚信经营示范点创建、诚信进农村信贷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的道德建设,及时宣传报道,传播道德正能量,通过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建立完善信用披露制度及对失信者的惩戒制度,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金融环境。
 
  尊敬的孙敬国代表,您提出的问题和解决意见,有的是我们已经着手解决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有的还在持续推进中,您中肯而又见地的建议意见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不仅具有具体的指导意义,而且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盼,衷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给予关注,并不断提出宝贵意见。
 
  当前,盘锦正在齐心协力打造大开放战略格局,凝神聚力推进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盘锦要跻身国际化开放平台,就必须先行构建国际化的信用环境。对全市而言,诚信建设关乎盘锦国际化开放发展大局,关乎盘锦融入辽宁沿海经济带、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经济圈,乃至“一带一路”的营商环境;对企业而言,企业诚信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高含金量名片;对个人而言,关乎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法律底线,关乎社会稳定和幸福和谐。市发改委作为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牵头部门,将始终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全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紧紧围绕全市转型发展的战略目标,全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引领,以商务诚信建设为重点,以社会诚信为基础,以司法公信为保障,围绕贯彻落实《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营造国际化信用环境为切入点,以开展有效活动为载体,以完善信用工作推进机制为手段,以加强规范性制度建设为保障,加快推进“信用盘锦”建设,全力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亲商清商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