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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市内公共场所增设公厕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11-15
主 题 词:

关于市内公共场所增设公厕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次数:231
尊敬的赵晓丹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关于市内公共场所增设公厕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问题已引起政府的重视,目前,由市住建委已经组织编制了《城市公厕专项规划》,随着规划的实施,市区内入如厕难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近期在我区建设的四个公园和螃蟹沟、六零河公园内,均建设了标准的公共厕所,共8处。与此同时,我局在新建小区临街商业附近,要求配建沿街公共厕所,以解决公共场所配套设施建设问题。我们将充分采纳您的建议,科学规划设置公共厕所。
    感谢您百忙之中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献言献策,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