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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人大082市公安局关于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景区治安管理权属地化的建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08-30
主 题 词:

人大082市公安局关于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景区治安管理权属地化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8-30 浏览次数:125

  关于对市人大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艳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景区治安管理权属地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盘锦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并根据您提案中提出的廊道景区治安管理工作由大洼区统一管理的建议,对红海滩国家景区治安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红海潍国家景区廊道治安管理工作现归属盘锦市公安局辽东湾分局管辖。理由如下:一是从行政版图上,红海潍国家景区廊道在辽东湾新区行政区域内;二是在地域管辖上,红海潍国家景区廊道在二界沟街道地域内。而二界沟街道归属辽东湾新区管辖;二是从历史沿革上,红海潍国家景区廊道一直归辽滨,即现在的辽东湾新区管辖;四是目前海岸线的行政执法权都在辽东湾新区,而整个红海潍国家景区廊道全部座落在辽东湾新区海岸线内。

  鉴于上述原因,红海潍国家景区廊道治安管理权继续维持现状,归辽东湾公安分局管辖。

  盘锦市公安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