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 2019年
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473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规范老年人保健市场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第048号)的答复函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12-21 | |
主 题 词: |
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规范老年人保健市场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第048号)的答复函
尊敬的肖国营代表:
您好。您的人大48号《关于规范老年人保健市场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老年人保健市场、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注。市市场监管局领导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认为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9年1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重点研究了提议所列的问题和建议,普遍认为这是一份非常好的建议。对盘锦市保健市场的现状做出了科学的分析和判断,明确指出了当前应当研究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足以说明您关注民生、深入调研的务实作风。按新组建的市场监管局的市场监管职能划分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以保健食品代替药品,宣传治愈疗效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的“虚假广告”及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等违法行为的监管。您的建议与市场监管工作相契合。会议确定了由主管局长主抓,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科牵头,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将您提出的建议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组织多部门联合协作,对保健市场乱象进行有效打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月19日,在盘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盘锦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工作,精心策划、严格要求、严密部署。决定由盘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等9家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方位的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标志着这场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战役”正式打响。
一是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部署,市政府将“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工作重点。要求盘锦市市场监管局等10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抓出成效。二是迅速成立了由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0部门共同组建的专项工作组。制定《盘锦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并经市政府审核以文件下发,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建立了多部门联动宣传、情况通报、信息共享、会商沟通、联合惩戒等机制,确保“百日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行动”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先后牵头组织召开三次会议(两次调度会,一次推进会),部署推进此项工作。各县区政府也成立相应组织,加强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为确保工作落实,我局下发《“百日行动”任务安排及实施考评意见》,明确考评标准和加分标准,强化工作考评督查,确保“百日行动”扎实推进。
(二)整治和规范并举,确保整治工作成效
一是加大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以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为重点领域,以宾馆酒店、“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等场所为重点场所、以春节、3·15等重要节日和纪念日为重点时段,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等11种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82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96台次;检查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保健”类店铺753户;检查社区、广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213处;对为经营“保健”类产品提供场地的宾馆、酒店授课会场等室内重点场所检查166个;走访养老机构3个;抽检保健食品50批次。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6件(涉嫌虚假宣传行为案件3件、涉嫌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案件2件、涉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1件)。目前已结案2件,罚没金额24万元,其中两起案件已被选为全省典型案例,其余案件正在结案中。二是建立了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和广告抽查监测台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2023处次,对群众投诉举报进行处置反馈53起,现已全部办结并及时反馈;共梳理排查2018年广告和网络监测信息60363条、投诉举报案件线索1428个,清理虚假信息852条,其中涉及“保健食品”案件线索48条,“化妆品”案件线索9条,医疗器械案件线索6条,药品流通案件线索40条。三是建立工作台账和定期统计报送制度,对工作任务按照每周具体分解落实,并建立相应考评机制,实行对“百日行动”全程“挂图作战”,按节点有序推进,确保行动落地取得实效。四是 “百日行动”期间,市卫生健康委共检查宾馆、酒店、医疗机构授课场所等室内重点场所262家;检查提供理疗、治疗体验、养生等“保健”类服务的经营场所123个。吊销、取缔辖区内4家以中医为名开展推拿、按摩活动的经营店铺;市文旅广电局对8家广播电视台在播广告进行清查,组织34家旅游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市商务局明确工作任务,掌握辖区内直销企业服务网点营业情况,与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开展宣传检查,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23次;市农业农村局检查了农村场镇、城乡结合部的集市并开展宣传活动47次,发放宣传单600多份;市民政局对市、县级5所养老院进行了筛查,开展了知识讲座。市委网信办每日不间断的对网上相关负面敏感信息进行监测。
二、规范直销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管理条例》、《盘锦市直销企业会议报备管理规定》及《直销企业会议报备要求》规定,明确要求对在盘27家直销企业在我市的现场直销必须到市市场监管局报备,随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对无报备的严厉打击。市市场监管局对在盘27家直销企业代表进行了集体约谈,传达中央和省、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的精神。要求直销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时上报自查情况报告。对“安利”、“完美”、“无限极”等老牌直销企业分公司、直销网点和其经销商进行了依法检查,对“权健”在盘锦分公司、服务网点、经营店铺等关停情况进行了第5次的循环检查。
三、紧锣密鼓发动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各类媒体宣传,大力宣传“保健”市场整治的重要意义、整治重点和整治方案。二是通过盘锦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生活频道以及广播电台FM93.9、FM94.9频道18个时段循环播放“百日行动”公告。利用报纸、网络公众号、“两微一端”网站等媒介宣传11条。三是在主要交通路口的LED显示屏和游动字幕循环播放“保健食品不是药品、盲目相信没有疗效”等宣传标语281条次;四是深入全市498个社区、50个具有主体资格的各类市场、18个旅游景区、140家旅行社、35家乡村特色旅游场所和8个车站码头、9个公园全覆盖张贴公告5000份、发放调查问卷及各类宣传单4366张/册、悬挂条幅698条、开展“保健”相关知识讲座12场。五是利用3.15宣传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40000余份。
今后我们将以您的《关于规范老年人保健市场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要求以及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为契机,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努力探索建立“保健”市场经营主体和相关产品“黑名单”制度,积极研究“保健”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有效措施,形成常态化有效监管机制,为加大我市“保健”市场违法行为的溯源治理,确保我市“保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努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而履职尽责。
以上是对您的建议的答复意见,如有不妥或更好的建议还请多提宝贵意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