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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526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解决华锦集团四号门安全隐患的建议》(第37号)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12-21 | |
主 题 词: |
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解决华锦集团四号门安全隐患的建议》(第37号)的答复
尊敬的陈军代表、李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华锦集团四号门安全隐患的建议》已收悉。双台子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交警大队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双台子交警大队派出岗勤民警协助治理该路段大型车辆停放问题,确保该条道路通行有序、无交通安全隐患。
二是积极协调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该位置设置交通信号灯解决该问题。
三是经过与盘锦市安监局积极协调,现市安监局已经启动专项经费用于设置信号灯这一事项,现正在履行招投标程序。
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同时双台子交警大队岗勤交警也已经加大对该路段的巡逻力度,确保该路段交通环境井然有序。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双台子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答复。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