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 2019年
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547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取消传染病住院患者的医保“门槛费用”的建议》(第19号)的答复意见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10-08 | |
主 题 词: |
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取消传染病住院患者的医保“门槛费用”的建议》(第19号)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徐敏代表:
您提出《关于取消传染病住院患者的医保“门槛费用”的建议》 (第19号)收悉,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分析,现对此意见进行调查并做如下解释:
目前我市现行政策为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对结核病住院实行零起付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传染病不收取起付线。
对我市传染病类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统计出2018年度我市常见传染病住院类别,共涉及乙类传染病8种,合计458人,起付标准合计(职工:13万元,居民3.89万元),其中病毒性肝炎所占比重最大,占全部传染病患者住院比重的95%,其余7种传染病发病人数较少,但传染性较强,如水痘、艾滋病、甲肝、出血热等几类。如施行零起付线,统筹基金预计多支出:职工11万元,居民3万元。
我们对周边情况相近城市进行考察:鞍山市对传染病住院患者住院起付线无政策,与其他住院患者一致;营口市、朝阳市、锦州市对以肺结核、病毒性肝炎为主诊断住院的患者不收取住院起付线。
2019年我局正在进行盘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对盘锦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政策进行整合统一,2020年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缴费、待遇保障、定点管理等六个统一,对肝炎及肺结核两个病种住院实行零起付线。城镇职工拟同步调整肝炎不收取起付线。
感谢您对盘锦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与关注!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