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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0-003425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我市集中供热实施热计量表收费的建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 |
主 题 词: |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我市集中供热实施热计量表收费的建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蒋跃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集中供热实施热计量表收费的建议》提案,我局十分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提案及时落实,制定了办理时限,给您满意的答复。
我市城区现有集中供热总面积6398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4468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1930万平方米。通过近几年实施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程,我市现已完成39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包括新建居住建筑完成1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完成290万平方米。2011~2012采暖期实施计量收费试点的居住建筑为40万平方米,计量价格为:基本热价8.4元/平方米,计量热价0.126元/KWH。其余250万平方米为数据采集、模拟运行收费,待试点区域没有大的疑义后,全部执行按用热量计量表收费。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