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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0-003405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解决住宅小区标识牌缺失的建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 |
主 题 词: |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解决住宅小区标识牌缺失的建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
于泽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住宅小区标识牌缺失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开始,我市推进住宅小区标准化管理,其中要求房屋共用部位管理中标识系统包括: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入园须知、平面示意图;管理区域内交通标志、引导指示牌规范清晰;有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生活的温馨提示标识;小区组团、栋、单元(门)、户门以及配套公建标识规范清晰。对于老旧小区标识缺失问题,一是推进“一箱三栏”(物业企业服务意见箱、政策法规宣传栏、管理规约公开栏、小区事务公开栏)工作,同时加强标识牌建设。二是我们督导县区加强对住宅小区管理的日常细节考核,补齐不足;三是督导县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住宅区标识系统全面规范,重新设置,达到清晰美观的效果。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