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 2020年
索 引 号: | pjsrmzf-2020-003373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对规范机动车停放问题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 |
主 题 词: |
关于对规范机动车停放问题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姜守信委员:
您提出的政协第66号《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问题的建议》我局已收悉。局领导非常重视,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立即对相关问题进行研讨并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由于今年我市进行《盘锦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立法,根据2020年7月1日市政府第八届第35次常务会议精神,将我市机动车违法停车秩序管理及公共停车场管理职能明确由市公安交通部门行使,因此我局将不再行使相关职能,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周密部署,加强领导
1、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年初以来,我局制定了《市城管执法局2020年“重强抓”专项行动细化分解表》、《关于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城市道路静态交通综合整治三年工作方案》,召开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科级以上“重强抓”工作推进会,强化监督,行业管理,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主要责任人对重点工作、重点问题必须一线解决,确保抓实抓细,加大督察检查力度,避免反弹,并且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执法安全。
2、成立联合检查组督导检查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按照局党组的工作要求,市城管执法局指导科牵头,组织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执法局分管领导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对照《市城管执法局2020年“重强抓”专项行动细化分解表》、《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和《盘锦市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要求,对盘锦市全域市容环境进行实地检查,对各县区执法分局进行考核评分排出名次,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本系统年底评优选先工作中。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1、加强智能停车场建设。针对我市兴隆台区步行街路段及周边、双台子区渤海路开展调研、论证,探讨智能收费停车管理的可行性方案,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及优秀企业解决资金及智能先进管理方法。实现通过智能收费停车来彻底解决上述繁华地段商家、个人长期利用障碍物及僵尸车辆占用公用车位造成停车难,并切实改善该路段的车辆流动性。
2、弹性控制道路停车。与交警部门联合施划道路停车泊位,详细考察市区各路段,在不影响交通和车流人流情况下,在一些道路宽广路段扩大路上、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方便城市社区及周边车主就近停车。
3、相关部门加大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让机动车车主及广大市民都知晓交通法规常识,并严格遵守。另外,要继续加大对停车违法行为的整治执法力度,从严整治违法行为,规范停车秩序,对全市乱停车现象进行专项整治。
4、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我局将不断规范停车场经营单位的备案流程,严格备案材料审核、设施勘验,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公共停车场不予备案,加大公共停车场行业准入监管力度。目前全市收费停车场、封闭停车场(不收费)共有46处。其中收费停车场25处(兴隆台区19处,双台子区6处),封闭停车场(不收费)21处(兴隆台区15处,双台子区6处),2020年,共备案4家停车场,东方银座中心城、盘锦火车站、天虹电子城、钻井体育馆。
5、开展静态交通“优化”行动。一是按照我局年初制定的《关于全市城市道路形象工程静态交通整治工作方案》,2020年整治19条重点街路、12个重点部位的工作目标,我局对兴隆台区兴隆大街、石油大街、市府大街、双台子向海大道等违法停车进行清理整治,截至目前,规范违章停放机动车3000余台次。二是对商家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情况进行清理取缔。采取上门劝导教育等方式告诫经营者,杜绝霸占公共停车位行为,对主要街路两侧商家非法设置绊车锁、禁停桩等设施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情况进行整改,共清理占用公共停车位私设停车桩、绊车锁800余处,有效缓解了市民停车难的问题。三是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规范管理。截至目前,暂扣随意停放的共享单车5000余台。四是对僵尸车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车体零部件缺损、污秽不洁、标志残缺不全、车牌缺失或用于经营、仓储等长期占用道路停车泊位,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侵占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清理整治。我局已制作《告知书》和《关于清理“僵尸车”的公告》,对排查出的僵尸车进行告知,要求车主限期将车辆移走,逾期未处理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车辆拖移至临时停车场保存并进行公告。截至目前,双台子区和兴隆台区共清理僵尸车125台次。五是清理二手车市场。市综合执法支队对占用绿化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泊位等公共场所经营销售二手车商家进行了摸底排查,三区共81家(其中兴隆台49家、双台子区20家、大洼区12家),已协调各区执法分局进行走访调查,进行宣传教育和动员,使二手车经营户充分了解此次二手车整治的目的和任务,并且对未整改的二手车经营户加大管理力度,约谈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兴隆台区清理二手车经营49家;双台子清理二手车经营17家、已停业3家。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感谢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并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