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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345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统一卫生院铁东区医养结合的建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1-02
主 题 词: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统一卫生院铁东区医养结合的建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次数:170

尊敬的沈建代表:

  您在盘锦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统一卫生院铁东区医养结合的建议》,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认真调研,现结合实际对您的解释如下:

  医养结合是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为了缓解人口老龄化,全社会老龄化带来的护理服务支出的压力,促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有效发展,2016年我国开始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2019年我市被确定为辽宁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

  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把重度失能老年人的护理问题纳入了医疗保障体系中,既降低了政府的福利性支出,减轻了医疗保险的压力,同时又有效的遏

  制了医疗护理资源的浪费,从而促使医疗护理资源的有

  效利用。我局将在2020年下半年,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确保基金运行平稳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试点阶段,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原则上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重点解决包括失能老人、重度残疾人在内的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保障需求。随着制度的完善、资金筹集、保障需求等因素,逐步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在护理服务机构的选择上,将符合条件的医疗、养老机构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实现“医疗机构有养老、养老机构能医疗”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的新局面。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启动后,我局将针对适合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住院治疗的病种进行调研,探索研究制定政策,设定如脑血栓、脑出血、骨折等功能康复期住院治疗等适宜的病种,纳入基层医疗机构住院保险范围,充分发挥医医疗保障制度对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发展的重要性。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