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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0-003309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快建立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建议的建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 |
主 题 词: |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快建立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建议的建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卜茂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重复检查现象较为突出。
由于各级医疗机构之间没有实行同质化管理,诊断水平及设备标准等差异,存在重复检查的现象是必然的,要减少和避免重复检查的问题,我市正逐步实行同质化管理,逐步实现检查结果互认。
二、转诊就医困难。
一是医院功能定位的要求,不同级别的医院负责诊治不同的疾病,所以基层能看的病原则是不向上级医院转诊的。二是转诊受医保政策限制,转诊患者医疗费用相对较高,给医保资金带来风险。
三、健康档案建立质量不高,对有效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不大。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及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组成。目前我市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的系统是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开发的《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管理系统》,运行于卫生专网下,数据定时传送至省卫生健康委机房。由于《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与各医院的诊疗系统分别由不同的软件厂商建设,之间缺少有效沟通的桥梁,所以到目前为止,不能实现健康档案和医院电子病历的有效衔接,健康档案在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健康保护、健康促进等方面的作用得不到发挥。
四、因信息不畅出现的医疗过失时有发生。
盘锦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按要求登录国家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平台,实时报送药物不良反应情况,数据由盘锦市药物不良反应中心汇总,层级提交到省、国家。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运行管理系统建设的要求,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十三五”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今后5年人口健康信息化和健康医疗大数据是国家信息化建设及战略资源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支撑。
盘锦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盘锦智慧医疗项目)从2017年3月份开始启动,成立了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专人考察先进城市的做法,多次组织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研究需求和起草编写了建设需求文档,征求各县区、医疗机构和相关单位意见。在综合考评省内外成功案例的基础上,经过多轮的论证,选择最符合盘锦实际,最稳妥可行建设方式。
盘锦智慧医疗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全市业务平台数据的集中,要做到现有资源数据与新增数据的融合,现有设备与新购设备融合,已建平台与新建平台融合对接。市级智慧医疗平台与省、与县区、与基层单位有效对接。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资源共享,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对医疗质量监管、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院感管理、慢病管理、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孕产妇、新生儿管理及应急指挥等。
盘锦智慧医疗项目中包含电子健康档案核心应用平台,主要包含四大类应用服务,即目录索引服务、电子健康档案服务、数据服务与业务服务,通过统一的目录服务,居民个人信息、卫生机构信息、卫生人员信息和卫生术语可实现平台范围内唯一性与统一管理;通过电子健康档案服务,为相关人员提供了电子健康档案的创建、更新、浏览与管理功能。
再次感谢卜茂银代表对我委提出的宝贵的建议!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