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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303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治理化工企业气体恶臭污染的建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0-30
主 题 词: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治理化工企业气体恶臭污染的建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次数:393

尊敬的王学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化工企业气体恶臭污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说恶臭污染是居民投诉较多的环境问题之一,恶臭物质种类繁多,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我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把夏季VOCs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结合您的建议,围绕VOCs治理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强化项目审批制度

  涉VOCs排放的新建企业均要求进入园区,同时将石化化工企业VOCs治理工作作为项目审批及验收的重要内容。新审批的石化化工企业,均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进行VOCs综合治理,并安装VOCs在线设施。

  2.强化治理

  我市在全省率先在石化企业开展了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先后完成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北化鲁华化工有限公司、盘锦浩业石化公司等几十家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同时对易产生VOCs排放的储油库、加油站、装车栈台等进行油气回收治理。

  3.强化执法检查力度

  对涉VOCs排放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涉VOCs企业监管频次,强化企业台账管理。加快推进“一厂一策”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推动企业VOCs综合整治。

  4.强化监测设施建设

  恶臭污染具有多组分、低浓度、瞬时性、阵发性的特点,污染事件一旦发生,环境管理部门和监测人员赶到现场,往往不易捕捉到真实的恶臭污染样品。此外,大多数恶臭物质在非常低的浓度时即可发出很强的气味,造成恶臭污染物质的定量分析存在很大困难。盘锦市作为大型石油精细化工城市,恶臭气体污染企业众多,在人力无法满足现有监测条件下,急需建设有效的恶臭监测网络。今年,我局计划利用中央大气专项资金150万元建设5套恶臭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可连续24小时不间断针对工业园区或其他污染区域进行恶臭检测,极大地提高环保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切实做到捍卫环境安全、提升环境质量。

  围绕恶臭污染治理,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距离人民群众对优良环境质量的需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VOCs治理,重点对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开展VOCs污染整治,对石化企业实施“一厂一策”;强化对涉VOCs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对重点的工业污染源增加巡查频次,督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对于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立即整改,处予上限罚款;建设恶臭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加密恶臭监测频次,确保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您提出的建议很中肯,对推动我市化工企业气体恶臭污染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