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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0-003298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在城区范围内增设充电桩的建议》第0020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 |
主 题 词: |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在城区范围内增设充电桩的建议》第0020号建议的答复
蔡文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范围内增设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征求市住建局与市工信局的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充电基础设施
是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充电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我委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的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投运新能源充电桩共计138个,均为公用充电桩,主要建设单位为盘锦市公交公司和国网盘锦供电公司。
二、我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据统计,到2019年末,我市电动汽车的保有量共计740辆,其中,私家车688辆。由于公用充电桩充电时长、布局范围等因素限制,绝大多数私家车选择家用自配充电桩,公用充电桩利用率和短期内充电服务企业盈利水平低,导致一段时间内我市民间资本市场投资热情不高,但随着充电技术的发展以及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的推动,今年以来,我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的计划建设规模显著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我委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一是加强部门联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利用好国家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支持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二是督促国网盘锦供电公司等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加大设备运维力度,满足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三是继续落实“放管服”,简化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程序。指导县区、经济区,积极做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备案工作,简化审批程序,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提供绿色通道。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重视、理解和支持。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