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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4-000048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国道G228线(丹东线)盘锦境内事故高发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第41号)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 |
主 题 词: |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国道G228线(丹东线)盘锦境内事故高发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第41号)的答复
于泽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国道G228线(丹东线)盘锦境内事故高发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同市交通局对您提出的国道228线欢喜岭交通岗往南至欢喜家园小区960米路段进行勘察确认,市局明确表示该区域确实属于兴隆台区管辖范围,已经交由东郭街道负责施工安装。通过与东郭街道沟通了解,目前,已在此路段安装45盏路灯,现已开通使用。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