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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1-000195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自然资源系统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建议》第8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08
主 题 词: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自然资源系统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建议》第8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发布时间:2021-10-08 浏览次数:109


刘军代表

提出的《关于自然资源系统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在建议中就自然资源系统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提出了两点建议,对我们做好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科技型企业引育力度,培育创新主体

市科技局推进完善创新型企业发展体制机制,建立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牵头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了《加快科技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引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施方案》,确定了鼓励孵化主体多元化、完善孵化服务功能、加强科技金融支持、引进培育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两方面共计十项具体任务。在科技双创孵化载体建设方面,重点推进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和社会力量建成一批科技双创孵化载体,引进有产业资源、服务体系的高端运营机构,建设石化产品检验检测平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等工作,实现“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梯级孵化体系。在引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方面,加大科技型企业引育和扶植力度,扎实开展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按照“分级培育、分类指导”原则,市县区科技部门上下联动,加快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按照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各类创新主体。建立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扶持体系,加快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群体,通过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召开常态化、专业化、品牌化的科技成果对接活动等工作,重点培育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以政策激励引导形成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强化公共科技服务、税收减免和财政支持,引导科技型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不断提升企业创新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目前已组织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40家,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262家;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认定雏鹰企业28家、瞪羚企业6家、高新技术企业158家。今年组织第一批认定雏鹰企业18家、瞪羚企业4家、高新技术企业8家,各类创新主体逐步壮大。

二、构建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为提升全市主导产业创新水平和企业创新能力,制定下发了《盘锦市实质性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方案中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以我市重点发展的石化、精细化工、能源装备、环保及电子信息产业创新链为主线,建立企业牵头、市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创新联盟建设工作落实落地配套制定了《盘锦市实质性产学研创新联盟管家制度》和《盘锦市实质性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指导标准》等文件,推动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取得实效。目前共完成21家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33家中小企业提升类联盟备案,同时通过网上系统推荐参加省级联盟备案,6家认定为首批省级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33家提升类联盟全部备案为省级联盟,并有10家提升类联盟列入后补助支持辽宁北方沥青高性能润滑材料产学研联盟“高端润滑油基础油”、辽宁积葭芦苇绿色家居材料产学研联盟“芦苇制备环保板材技术”、辽宁光合水产养殖产学研联盟“淡水渔业新品种选育及高效生产技术”等3个项目列入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清单。

三、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攻关,解决创新技术难题

解决一批“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我市拟实施“揭榜挂帅”攻关项目,组织起草了2021年度盘锦市实施“揭榜挂帅”工作方案》,瞄准盘锦产业链创新链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依托产学研创新联盟,重点支持化工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海洋装备、新能源、乡村振兴、绿色技术等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同时征集企业攻关研发项目,列入市级指导性计划,全市拟实施科技攻关项目20以上

四、探索土地资源利用新手段,为企业发展提场地保障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局充分调查全市工业用地总体利用情况,开展土地集约利用情况调查评价工作,深入剖析工业用地开发利用现状,同时运用研究成果,建立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探索实施工业用地租让结合供应方式。市政府于2017年组织开展了试点,印发《盘锦市工业用地租让结合试点工作方案》(盘政办发〔2017〕76号)。先租后让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产业效益提升,为企业降低初始投入,优化营商投资环境。从试点情况看,产权人对租赁产权认同度不高,园区以先租后让方式提供土地的招商引资吸引力不足,且先租后让供应方式主要吸引创新创业型企业、小微企业等在创业初期资金不足的项目,这类企业使用标准厂房即可满足生产要求,更能缩短生产启动周期,所以在我市先租后让的政策吸引力不大。仅有一个案例实施了先租后让,目前该案例已超过了土地租赁期限,建设投资远没有达到约定要求,正在对其土地使用权履行收回程序。

2.2021年初,市委制定了重点改革课题和专项改革行动,将“标准地”供地制度改革工作列入了重点改革课题中。推进“标准地”改革是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的重大举措,通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将我市建设成为营商环境最优市。深入推动企业投资工业项目用地制度改革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已经探索研究并起草完成了盘锦市“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近期拟报市政府审议并印发实施。在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基础上,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亩均税收等至少五项基本指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实施方案》紧扣强化政务服务能力,实行事前政府统一服务,加强信用约束实行企业承诺并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改进国有建设用地配置,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大力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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