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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4-000048 | 主题分类: | 2022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林丰路双台子区新府大街至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路口道路建设的建议》(第34号)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2-12-21 | |
主 题 词: |
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林丰路双台子区新府大街至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路口道路建设的建议》(第34号)的答复
王小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林丰路双台子区新府大街至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路口道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县经过认真研究,县领导向市里进行了汇报,市里也非常支持该项目,责成盘山县对路径进行设计,拿出资金预算,然后再上报市局,最后市里开会统一研究。由于疫情原因,该项目推进工作受到影响。近期,沈阳设计院将对路由进行统一设计,形成初步方案后,上报市里再进行下步推进。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