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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4-000048 | 主题分类: | 2022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将湿地保护管理相关政策的落实与东郭苇场企业发展有机融合的建议》(第136号)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2-12-21 | |
主 题 词: |
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将湿地保护管理相关政策的落实与东郭苇场企业发展有机融合的建议》(第136号)的答复
金海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湿地保护管理相关政策的落实与东郭苇场企业发展有机融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之后,我县高度重视,积极了解情况。辽河口国家公园成立后,将由专门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管理,县级林业管理部门不参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会关注辽河口国家公园建设进度,并向上级业务部门建议,将来辽河口国家公园的管理、保护的工作优先聘用苇场兼职职工,增加苇场职工收入。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