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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sfj-2022-118151 | 主题分类: | 2022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建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2-09-14 | |
主 题 词: |
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建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冯占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安置帮教工作现状
全市现有刑释解矫人员实施安置帮教人员3667名,由全市48个司法所具体实施指导管理。全市每年将接收1千余人刑释解矫人员,衔接率、安置率、帮教率能达到95%以上。
(一)安置帮扶政策落实情况
1.过渡性安置帮教场所建设情况。目前,有政府投入为主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1处,位于兴隆台区中汇职业教育学校阳光工程基地。由兴隆台区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每年投资近四万余元,过渡能力每年30余人。依托企业建立帮教基地有3个,主要作用:为刑释解矫人员提供培训场所,为其提供一技之长,为重新回归社会提供有利保障,2021年共培训刑释解矫人员78名。
2.行政机关及社会帮扶情况。充分发挥民政、教育、卫健、医保、人社等有关部门职能作用,为刑释解矫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保险等方面救助措施。为吸纳刑释解矫人员就业的企业,落实就业税收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建立社会帮扶体系,依托村社区党支部和妇联、工会、共青团、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每一年对刑释解矫人员开展教育帮扶活动。
3.开展安置帮教宣传情况。各县区司法局和司法所定期开展安置帮教宣传工作,一是由司法所协调村和社区,开展为刑释解矫人员落实责任田宣传工作。二是开展为符合条件的刑释解矫人员协调民政部门落实低保宣传工作。三是开展鼓励刑释解矫人员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宣传工作。四是动员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做好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宣传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重新制定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为使安置帮教工作更加规范有序,2021年以盘锦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的方案》,方案完善了对刑释解矫人员的核查、衔接、安置、帮教、双列管等工作机制,使安置工作更加具体、明析。
(二)完善刑释解矫人员信息化核查工作
各安置帮教组织强化了对辖区内的刑释解矫人员认真的摸排梳理、登记造册,做到帮教期限内的刑释解矫人员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加强了对刑释解矫人员出狱(所)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找和登记,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矫人员的脱管漏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三)严格落实疫情期间安置帮教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组织落实文件精神,召开安置帮教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疫情防控期间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任务。二是严格落实衔接措施。对疫区监狱和看守所释放人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衔接工作,保证疫区监狱和看完所释放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三是完善帮教措施,提高帮教质量。对刚刚回归社会的释放人员,各司法所及社区帮教小组都有专人进行一对一帮教措施,确定帮教责任人,签订帮教合同,定期进行走访,及时宣讲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和政策,进一步减少脱管、漏管的发生,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三、下一步应加强的工作
根据冯占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一是要加强政府机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定期举行例会,传达上级安置帮教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帮教安置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工作汇报,协调相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要加强政府投入的过渡性的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目前,全市只有一个政府投入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下步将指导督促盘山县、双台子区、大洼区建设政府投入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使安置帮教工作在全市协调均衡发展。
盘锦市司法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