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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2-000167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我市国家级、省级荣誉试点称号标准打造及作用发挥的建议》(第191号)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9-02
主 题 词:

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我市国家级、省级荣誉试点称号标准打造及作用发挥的建议》(第19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2 浏览次数:257

刘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国家级、省级荣誉试点称号标准打造及作用发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获得的荣誉试点称号基本情况

经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共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试点称号31个,其中,国家级24个,省级7个。  

按照作用发挥情况,经过分类梳理,我市荣获的国家级、省级荣誉试点称号可以划分为两类情况:一是荣誉试点涉及的各项工作已落实,取得明显成效,起到了应有的示范和激励作用,需要继续努力工作,保持工作成果的共22项(A类);二是荣誉试点涉及的各项工作正在推进,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进一步落地落实的共9项(B类)。

二、建议吸收采纳情况

按照刘昌福代表提出的工作建议,市政府办牵头调度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吸收采纳,推进工作落实。

(一)明确任务标准,全面落实责任

按照分类推进原则,对于涉及全市全局工作的荣誉试点项目,由市委市政府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成立各类试点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部署推动相关工作。涉及县区或部门条线工作的荣誉试点项目,由县区或各责任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细化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落实。通过制定标准、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切实把荣誉试点称号的“虚拟概念”转化成“实体抓手”“项目载体”,赋予“帽子”实实在在的内涵。比如,在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中,我市成立了盘锦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了《盘锦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5)》《盘锦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了组织完善、任务明确、工作规范。此外,在荣誉试点创建工作中,市委市政府不断强化工作考核,通过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促进各责任单位坚持工作标准,达到预期成效。

(二)建立“回头看”机制,接续推进落实

全市各级各单位在荣誉试点创建成功后,继续强化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回头看”,不断保持和提升创建工作成效。比如,在成功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持续开展“回头看”,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创建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今年8月,在2022年上半年全省文明城市(区)测评成果通报中,我市再次荣膺全省地级市第一名。

(三)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规范荣誉称号管理

在荣誉试点称号的管理方面,市委市政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国家政策变化情况,建立退出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退出荣誉试点称号2项:“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城市”称号,此项创建工作推动我市初步形成了规模适宜、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格局,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但由于该试点工作有效期3年,截至2022年年底,该荣誉试点任务已圆满结束。“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称号,由于2021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升级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此项荣誉试点称号已不存在。

(四)及时跟进“三争取”,积极向上争取支持

根据荣誉试点称号争取情况,各责任单位主动对接中央和省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项目,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1.经济建设方面,共获得荣誉试点称号13项,其中A类8项,B类5项

在第一产业方面,我市获得2项荣誉试点,其中,通过争创全国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机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2021年全市水田耕整地机械化水平达到100%,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6.43%,位居全省前列,有力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盘锦稻谷全产业链重点链获得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建设名单后,盘山县、大洼区被列入辽宁省辽河流域粳稻产业集群,已获得398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在第二产业方面,我市获得了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辽宁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等6项荣誉试点,促进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凝聚,产业配套和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实现了产业集群发展、循环发展、绿色发展,助推了我市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在第三产业方面,我市获得了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市、省级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和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4项荣誉试点,有效促进了我市第三产业发展。在文化旅游相关试点项目的带动下,2021年,全市共接待游客2989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2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7.6%和15.1%;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景区被评为全国首批文明旅游示范单位;2022年,盘锦市被评定为辽宁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督查表扬激励城市,获得国家和省奖励资金600万元。通过创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辽滨经开区争取省全面开放资金及外经贸专项资金629.3万元。通过创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在2021年在商务部首次对全国10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开展建设进展考核评估中,中国(盘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评估结果为“成效初显”。

2.社会事业方面,共获得荣誉试点称号13项,其中A类10项,B类3项。

在公共服务方面,我市获得了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辽宁盘锦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第四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和辽宁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市等5个荣誉试点。其中,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中,我市获得国家和省奖励资金600万元;在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中,我市政务服务“鹤乡通办”“政务服务驿站”成效显著,扩大了盘锦政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获得第四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后,全国共有23个国家部委、31个省区(市)、5个单列市及200多个城市单位,到盘锦学习机关事务盘锦经验、盘锦模式,我市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在城乡建设方面,我市获得了“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国家级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和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等5个荣誉试点。促进公共交通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比率达100%,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100%。盘山县获得国家及省关于水利工程建设投资支持1.5亿元,解决了盘山县西部经济发展中水源问题。

在生态文明方面,我市先后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等3个荣誉试点,构筑了特色鲜明的城市文化软实力,走出了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并进的绿色发展之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更加深入、城市建设管理更加精致精细,市民幸福感不断提升。

3.民生福祉方面,共获得荣誉试点称号5项,其中A类4项,B类1项。

在安全稳定方面,我市先后获得了平安辽宁建设先进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3个试点示范,完成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肉菜追溯体系建设、供给侧餐饮服务质量提升等重点工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城市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和谐稳定的“平安之城”已然建成,市民安全感不断提升。

在社会保障方面,我市先后获得2项荣誉试点,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我市争取试点资金3733万元,2021年获省政府通报表扬;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启动以来,建立了符合盘锦实际的“1+1+N”政策制度框架,形成了益于全省推广的“1+6”委托经办模式,健全了居家护理和机构护理并行的护理服务体系,有效减轻了失能人员的家庭护理负担,市民获得感不断提升。

三、下步推进措施

下一步,市政府办将督促各责任部门,在继续保持已取得的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标准、压实工作责任、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发挥荣誉试点称号作用,不断提升全市各领域工作水平。

总之,感谢刘昌福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的提出对于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提高政策落实水平、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市政府办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建议内容,加强与荣誉试点牵头单位联系,持续推进办理落实,共同推动我市荣誉试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

附件:盘锦市获得荣誉试点情况统计表

盘锦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7日



附件

盘锦市获得荣誉试点情况统计表

序号

荣誉试

点名称

颁发单位

获得单位

申报

单位

作用发挥类别

工作成效

1

盘锦市被纳入全国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机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

农业

农村部

盘锦市

市农业农村局

A类

盘锦市把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按照“全程、全面、高质、高效”的发展要求,持续巩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创建成果,2021年全市水田耕整地机械化水平达到100%,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6.43%,位居全省前列,有力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

2

盘锦稻谷全产业链重点链获得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建设名单

农业

农村部

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

A类

积极争取辽宁省辽河流域粳稻产业集群项目,盘山县、大洼区被列入该集群建设,已获得398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凯地合作社、神州沃良、丰之锦、丰禾源等8个稻米生产、加工及深加工项目获得资金支持。通过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不断加粗稻米产业链。鼓励支持益海嘉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快推进稻米深加工项目建设,开发阿魏酸、香兰素等高附加值产品,不断拉长稻米产业链。

3

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

国家发展

改革委

财政部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辽滨经济区

A类

2017年获批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以来,按照原料和产品项目一体化、公用工程和储运一体化、环境保护生态一体化、智能智慧一体化、安全应急一体化、管理金融服务一体化等六个一体化发展思路,促进石化及精细化工、特色装备制造、粮油加工等产业优化布局,充分预留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产业链延伸发展空间,优化布局产业关联度高的企业、项目,实现同产业间并联发展,从源头上实现港产间、产业间、企业间的共生耦合和物料闭路循环,有效减少了能源消耗,实现了产业集群发展、循环发展、绿色发展。其中,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乙烯、苯乙烯等基础化工原料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丙烯产能从10万吨/年提升至60万吨/年,同时还新增了α烯烃共聚聚乙烯、丁基橡胶、硅橡胶等化工新材料产品,成功打通了丙烯—环氧丙烷—表面活性剂、碳四—正丁烷—顺酐、碳四—异丁烷—叔丁醇—丁基橡胶等产业链条,实现域内石化产品内循环。粮食精深加工产业,依托益海嘉里推进实施水稻循环产业链,形成了稻壳—白炭黑—生物质能发电产业链,围绕米糠油利用正在推进实施米糠油—阿魏酸—香兰素产业链,真正将水稻价值“吃干榨净”。能源和资源梯级利用,大幅节能降耗。通过实施热电工程能源岛、高温热水综合利用等项目,实现了化工园区企业能源阶梯利用,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同时加强重点石化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了能源的消耗和废弃物排放。资源回收利用,促进绿色发展。通过实施植物油副产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等项目,着力构建区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体系,通过“变废为宝”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保价值的双利双赢。

4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工业和

信息化部

辽宁盘锦经济

开发区

辽滨经济区

A类

立足现有基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两化”融合、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传统产业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凝聚,产业配套和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示范基地加快成为带动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由大变强的重要载体和骨干力量。

5

省级绿色园区

辽宁省

工业和

信息化厅

盘锦辽东湾新区

辽滨经济区

A类

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6

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

信息化部

全国

工商联

国家开发银行

盘锦市

政府

市工信局

B类

全市民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截至上半年,全市民营市场主体(含个体工商户)13.1万户,同比增长8.56%,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95.7%,日均设立60余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0.4万户,公司制企业2.7万户;发展质量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品牌意识不断增强,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创新主体数量持续增加;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辽宁赛菲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水性表面助剂等高质量项目相继落地、建设、投产,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形成。

7

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

民政部

发展

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

信息化部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残联

盘锦市

政府

市民政局

B类

2021年6月获批成为国家康复辅具产业试点城市以来,我市。积极抓住国际康复辅具产业转移和国家政策机遇,打造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康复辅助器具文化特色街区和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园区+街区+社区”的综合性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体系。现在发展势头良好,园区4家企业注册,2家企业也竣工投产,多家企业正在洽谈。辽河康养辅具文化街区于2021年11月投入运营,入驻企业10余家,辅具品类丰富,知名度不断提升。社区辅具运营商、社区点位设置、设备洗销中心设计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正在进行运营前的准备工作。

8

“辽宁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

辽宁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

开发区

辽滨经济区

B类

2022年4月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同意筹建“辽宁省辽滨石化与精细化工产业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筹建期为12个月,在通过筹建验收后,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命名,将获得多方面的政策扶持。

9

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石化及精细化工)

商务部

辽东湾

新区

辽滨经济区管委会

A类

2020年12月获批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以来,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切实发挥了稳外贸支撑作用,2021年,经开区外贸进出口超300亿元,乙烯、丁二烯、苯酐等重点化工产品出口增幅均达到40%以上,产品覆盖日本、韩国、新加坡、美国等近20个国家,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建立合作共建机制,争取省全面开放资金及外经贸专项资金共计629.3万元,基地为辽滨经开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0

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市

国家

文旅部

国家

发改委

财政部

盘锦市

政府

市文旅广电局

A类

2020年12月底,盘锦市被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评定为首批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市以来,文化旅游消费发展进入全新阶段。2021年,经测算,全市共接待游客2989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2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7.6%和15.1%;实现人均旅游消费853元。2022年,盘锦市被评定为辽宁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督查表扬激励城市。新增广厦艺术街、百年福街等2处省级夜经济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新增辽河碑林国家AAAA级景区1家、绕阳湖省级旅游度假区1家。

11

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市

国家

文旅部

盘锦市

政府

市文旅广电局

A类

2020年12月,盘锦市被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评定为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以来,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以创建补短板,以强素质提质量,不断提升文旅行业标准化工作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了我市文旅企业迈向新高度。2021年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景区被评为全国首批文明旅游示范单位;2022年辽宁中艺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盘锦中尧七彩庄园有限公司通过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专家组评审,被省文化和旅游厅评为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12

省级现代服务业聚集区

辽宁省

服务业

委员会

盘锦红海滩旅游发展有限

公司

市发改委

B类

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景区2020年1月7日正式被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确定为国家AAAAA级景区,并先后荣获“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全国体育旅游精品景区”“国家湿地旅游示范基地”“辽宁省知名品牌示范区”等殊荣。

13

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国务院

盘锦市

市商务局

B类

2020年4月27日,盘锦市获批全国第5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综试区建设和跨境电商发展,组建综试区工作专班,先后出台《中国(盘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关于促进中国(盘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支持政策》,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综试区工作,就核心区功能定位及配套硬件设施、线上线下平台建设、申建跨境电商监管场所等事项进行部署及推进。目前,跨境电商线上公共服务平台投入运营,两家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稳步推进。同时,在主体招引与培育、跨境品牌培育、跨境电商业务培训等方面加大力度,推动本地制造业企业外贸出口转型升级。德罗西化学自建跨境电商独立站正式投入运营,成为我市第一家拥有海外独立站的跨境电商企业。盘锦君洋科技、百纳香料、格林凯默科技等3家制造业也成功转型为跨境电商企业。此外,孵化跨境电商小微企业12家,开通店铺12个,孵化亚马逊品牌1个,品牌授权店铺1个。日本Starday、敦煌网、阿曼博等83家企业入驻盘锦新丝路跨境电商服务平台。截至目前,综试区跨境电商企业已达到147家。盘锦跨境电商金融服务平台、辽宁跨境电商溯源大数据分析平台已经建成运行。辽宁德罗西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分别注册欧盟REACH,英国REACH,完成海外商标注册。在商务部门的努力下,辽宁铸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我省唯一参加海外仓国家标准制定的单位,并在沙特利雅得建立了盘锦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功能涉及仓储、物流、本地配送、当地市场营销等领域。中菲(盘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立外贸数字营销平台,创建的盘锦市进出口(跨境电商)商品云展馆被列入2022年“辽望全球,品行天下”辽宁进出口商品线上展示交易会项目,通过线上云展和线下服务功能,帮助一批实体企业和品牌商品打入国际市场。培训跨境电商专业人才1000余人。2021年跨境电商进口贸易额44.7万元人民币;跨境电商企业一般贸易B2B出口5303.81万元。受新冠疫情影响,2022年前6个月跨境电商出口贸易额196万元,跨境电商企业一般贸易B2B出口1400万元。在2021年在商务部首次对全国10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开展建设进展考核评估中,中国(盘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评估结果为“成效初显”,综合排名位列四档中的第三档。聚焦外贸新业态,我市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独立站、海外仓等新模式开拓海外市场,综试区建设为外贸企业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14

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国家

文旅部

财政部

盘锦市

政府

市文旅广电局

A类

2019年4月,我市被国家文旅部、财政部命名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市构建起了覆盖城、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运行高效、惠及全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获得国家和省奖励资金600万元。

15

辽宁盘锦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

国家标准化管理

委员会

办公室

盘锦市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

办公室

市营商局

A类

盘锦市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包括通用基础、服务提供、管理、岗位工作在内的4大标准分体系、18个标准子体系,编写了1786项标准,覆盖进驻盘锦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建设期间,累计开展各类培训40余次,人均接受培训30余学时,共修订标准78项、废止标准472项、新增标准1184项。在示范和激励作用方面,一是制定《综合窗口受理工作标准》《政务服务礼仪规范》成功申报为盘锦市地方标准,为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从根本上保证了政务服务标准化改进工作的持续、有效;二是盘锦市政务服务“鹤乡通办”“政务服务驿站”成效显著,共同凝聚成了盘锦政务的服务品牌,扩大了盘锦政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0年12月3日,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顺利通过国标委验收,并以92分的成绩成为省内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国家级综合标准化试点中的最高分。下一步,市营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22〕28 号)精神,争取在全域政务服务标准化方面取得新突破,做实“受审分离”综合窗口模式,科学设置分领域“综合窗口”,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16

第四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四届中国质量奖

评选表彰委员会)

盘锦市

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

市市场监管局

A类

一是构建“两个体系”:全国首部机关事务标准化体系和全国首部机关事务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二是承接“两个课题”:中国社科院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和推动新时代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管理高质量发展;三是形成“两个模式”:中国社科院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盘锦模式和构建标准体系、提升机关事务治理效能的质量管理模式;四是建成“三个基地”:首个全国机关事务标准化培训实践基地、首个辽宁省标准化培训实践基地、首批盘锦市党员干部教学培训基地;五是获批“四个国家试点”:首个国家机关事务职能化建设专项试点、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首个全国标准化实训试点、全国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试点。全国共有23个国家部委、31个省区(市)、5个单列市及200多个城市单位,到盘锦学习机关事务盘锦经验、盘锦模式,累计1700多人次。

17

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研究试点单位

司法部

行政执法协调

监督局

盘锦市

司法局

市司法局

A类

盘锦市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试点工作。一是聚焦试点工作出发点和着眼点,扎实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二是聚焦试点工作切入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工作。三是聚焦试点工作着力点和突破点,保障试点工作有序进行。取得成效:一是培训体制机制标准化。坚持党建引领,打造一流队伍;坚持问题导向,打造一流管理;坚持上下联动,打造一流服务。二是培训体系标准化。多种培训方式构建培训体系,多种路径丰富培训内容,强化督导狠抓工作落实。辽宁省司法厅将盘锦市作为司法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经验全省推广。

18

辽宁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市

省发改委

省委

网信办

省住建厅

省营商局

盘锦市

政府

市营商局

B类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数字辽宁的工作部署,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市营商局大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旨在构建水平先进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便捷高效的城市管理与民生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城市智能化转型和产业创新发展,形成一批数字化应用场景和典型示范。现阶段重点推进“党建引领、智慧治理”综合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对我市数据共享交换体系进一步升级,适配大数据技术体系,全面提升响应速度与数据服务能力。现已完成“党建引领、智慧治理”综合平台二期建设方案设计,正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19

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地方投资落实到位、促进社会资本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措施有力、交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有力的市

辽宁省

人民政府

盘锦市

市交通运输局

A类

获得3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我市公路工程建设;对我市争取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起到了正面促进作用。

20

“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邮政管理局

辽宁省扶贫办

盘锦市

市交通运输局

A类

有利于我市争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资金,为我市争创“四好农村路”国家示范市奠定了基础。

21

国家级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

水利部

办公厅

财政部

办公厅

盘山县

盘山县政府

A类

获得国家及省投资1.5亿元支持,解决了盘山县西部经济发展中水源问题的瓶颈。

22

“十三五”期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

交通

运输部

盘锦市

市交通运输局

B类

2017年8月我市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全国“十三五”期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以来,对盘锦市公共交通领域的发展切实发挥了统领性作用,从科学编制和实施公共交通规划、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补贴补偿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绩效评价体系提升服务水平、推行城市交通综合管理、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等方面提出有效举措。截至目前,公共汽电车线路网比率达71.5%,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100%,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14.2标台/万人,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达90.3%,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比例达14.39,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100%,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比率达100%。盘锦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为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规划体系的不断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保障能力、服务水平、市民幸福感等方面的稳步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23

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

国家

发改委

盘山县

盘山县政府

B类

盘山县持续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了“以主城区太平街道为核心、特色镇+特色园区为支撑”的城镇空间形态,辽河口经济开发区、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盘锦高升经济区、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盘山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建设全面推进,县城产业承载力与吸引力显著提升。

24

全国文明城市

中央

文明办

盘锦市

市委宣传部

A类

2020年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辽宁省无城市入选的情况下,盘锦市作为辽宁省仅有2个地级市之一,蝉联全国文明城市殊荣,意义尤为重大;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盘锦市在114个地级全国文明城市中位列58档案资料单项排名全国第11位;在2021年度测评中,盘锦市成绩位列地级市第一名大洼区、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年度综合成绩在其他类城区中分列前三名2022年上半年省级测评中,我市成绩位列地级市首位。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充分体现了盘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城市文明程度,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化,拓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内涵,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高标准建设800余个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1108支志愿服务队活跃城乡,文明实践活动贯穿全年,打造“爱心邮路”等12个省级志愿服务品牌,51万余人在文明实践中感受温暖。建成“百公里文明绿道”,绘就“城在绿中、人在景中”优美画卷。推动城市建设更加精致、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市民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是展示盘锦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名片,也是盘锦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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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生态

环境部

盘锦市

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

A类

2017年盘锦市实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以来,全市上下统筹推进生态制度构建、全力筑牢生态空间、全面改善生态环境、积极发展生态经济、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弘扬生态文化,初步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并进的绿色发展之路。2021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7.1%,PM2.5浓度34微克/立方米,4个国控断面全部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率达到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6.84%;实施退养还湿、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新增自然岸线15.77公里,8.59万亩养殖滩涂恢复成湿地,盘锦市荣获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规划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园,组建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两大产业联盟,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6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各1家,蟹稻综合种养面积达到80万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市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31平方米/人,新建绿色建筑占比95.37%,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和参与度持续保持在80%以上。经过努力,2021年10月,盘锦市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为全省首个荣获此荣誉称号的地级市。

26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生态

环境部

盘锦市

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

A类

2019年4月,盘锦市成为全国首批11+5“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和地区之一,也是东北唯一入围城市,“无废城市”试点建设以来,2021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5%,钻井泥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基本形成了独特的“五色锦”“无废城市”建设模式,总结凝练了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模式等10个经验模式,其中城乡一体化大环卫及辽河油田“无废矿区”建设模式已被筛选为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模式。2022年4月,我市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成功入选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是辽宁唯一入选的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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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平安辽宁建设先进市

辽宁省

平安辽宁建设协调小组

盘锦市

市委政法委

A类

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相关市委常委任副组长的平安盘锦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平安建设第一责任,确保中央、省委各项举措扎实落地。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命案发案持续走低,十万人口命案发案及死亡人数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严格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全面排查管控吸毒、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八类重点人群,社会心理服务管理体系逐步建立,持续打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升高。2001年来连续四届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2009年起两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最高奖项“长安杯”。

28

盘锦市荣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农业

农村部

盘锦市

市农业农村局

A类

2016年我市大洼区被命名为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017年3月,我市被农业部认定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试点单位,2018年底,我市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成为东北地区首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市。2019年10月29日,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命名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县(市)的通知》,我市正式被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通过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项保障措施,近三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切实巩固了农安县创建成果。

29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国务院

食品安全

委员会办公室

盘锦市

政府

市市场监管局

B类

2016年盘锦市确定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试点创建城市以来,盘锦市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形成了“党政统管、部门联动、企业落实、社会参与、群众获益”的创建格局。一是强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监管体系、电子追溯、风险防控、应急管理、社会共治六大治理体系。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社会满意度从2016年的36.2%提升到目前的82.16%,创建知晓率达到80.68%,全市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二是抓攻坚,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规范餐饮单位提档升级,“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5%。试点学校食堂“食安视频AI智能系统”,实现违规行为“可监控、可识别、可抓拍、可示警”。聚焦食品安全高风险点位和热点问题,开展 “昆仑行动”“铁拳行动等一系列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查办食品安全行政案件94件。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达标面积15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0%,位居全省前列。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0%以上,农兽药使用量减少10.1吨。全市101家兽药经营店信息录入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兽药生产经营实现100%追溯。三是夯基础,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到2021年底,全市累计投入6.5亿元,完成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肉菜追溯体系建设、供给侧餐饮服务质量提升等重点工作,同时撬动社会投入6.4亿元,完成12家农贸市场改造。完成食品安全执法体制改革,成立市场监管和农业监管2个综合行政执法队,整合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效能,保持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食品检测样本量持续保持6批次/千人,食品抽检问题发现率4.81%、全省第二。57家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覆盖全部县区并延伸到乡镇和农村,建立事故信息直报系统。每年投入140万元,聘请1297名食品安全协管员打通食品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

2022年6月,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对盘锦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省级初评检查。通过审查资料、明查暗访、领导访谈等方式对我创建工作开展初评。经省食安委初评,我市达到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标准,省食安委已向国务院食安办提交验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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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民政部

财政部

盘锦

市政府

市民政局

A类

2017年11月,我市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试点期为2018年-2020年,争取试点资金3733万元。我市以国家试点为契机,全面加强设施建设、大力培育养老产业、积极探索养老模式,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养老工作成果丰硕,2021年,盘锦市落实有关重大政策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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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财政部

盘锦

市政府

市医保局

A类

2020年9月获批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以来,盘锦市代表辽宁省,于2021年6月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建立了符合盘锦实际的“1+1+N”政策制度框架,形成了益于全省推广的“1+6”委托经办模式,健全了居家护理和机构护理并行的护理服务体系,实现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常态化运行,有效减轻了失能人员的家庭护理负担。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待遇享受2132 人,正在享受待遇1892人,人均待遇标准达到1876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