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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jyj-2022-115975 | 主题分类: | 2022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0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2-08-29 | |
主 题 词: |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0号建议的答复
刘仁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校园欺凌防范和治理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校园欺凌确实是社会和家长关注的焦点,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不仅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更严重的是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近年来,教育部等九部门提出指导意见、十一部门治理方案相继出台,并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内容和教育督导范围。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保障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顺利有序开展,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域内所有学校认真实施,并加强检查和指导,切实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2.全面排查,消除隐患。一是指导和督促各中小学校安排治理工作,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对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提出的内容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摸底,找准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重点、细化整改措施。二是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消除隐患。
3.积极宣传,营造氛围。一是我市教育局面向社会统一公开各县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及办公电话,各县区教育局安排专人值守,及时接听处理群众来电。二是各校对学生集中开展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项教育,通过微信、家校沟通、宣传专栏等平台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等形式,使学生防范欺凌意识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同时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