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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mzj-2023-163945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助老的建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 |
主 题 词: |
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助老的建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高凤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助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现状
2022年末,盘锦市户籍人口129.3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人口32.6万人,占25.2%。现有养老机构75家,养老机构总床位5529张,床位数量能够满足养老需求。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538个,养老设施实现了全覆盖。近几年,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体现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先后争取到国家、全省两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获得中央财政支持3733万元、省级财政支持1600多万元。我市以两级试点为契机,通过抓设施建设、抓平台建设、抓上门服务、抓人才培养、抓品牌服务、抓“三社联动”、抓农村养老,助推了养老服务一体化、均等化、专业化、标准化、智慧 化、产业化发展,实现了养老服务体系新发展、养老服务质量大提升、养老服务模式再创新,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已经跻身全省第一梯队,成为省内养老设施覆盖面最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广速度最快、争取改革试点数目点位最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最大的城市。
二、社区养老、助老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方面。2020年省第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期间,全省建设100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站,通过积极对上争取,我市获批为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地区,共获批建设点位25个,争取建设补贴资金998.2万元;2021年省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期间,全省建设20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我市再次发力,争取建设项目2个,获批建设补贴资金187.4万元;2022年全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全省建设30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我市又成功争取建设项目3个,获批建设补贴资金416.1万元。目前这些项目均按照省厅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营,为老年人社区养老、文化娱乐活动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二是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方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成为盘锦养老的一张名片。辽河智慧城市集团立足“物业+养老”的服务定位,专注服务于油田地区离退休老年人,通过整合油田闲置资产和养老资源,在兴隆台区率先建成了中石油第一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满足了老年人“离家不愿离开社区、养老医疗一步到位”的现实需求,以此为起点,油地携手、精准定位、点面结合、错位发展,积极引进沈阳万佳宜康等知名企业参与养老,因地制宜布局布点,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产业集群,已形成百花齐放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精神,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一)健全完善养老体系,不断深化社会化改革。我们在“十三五”期间就已经把居家养老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社区发展规划,相继出台了《盘锦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盘锦市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等5个纲领性政策文件,并且把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巩固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纳入“十四五”规划。下一步,我们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不断转变思想观念,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切实对标先进地区,全方位引入市场机制,深化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在“保基本、兜底线”的同时,能市场化的交给市场调节,能够公建民营的推行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积极调动民间组织、社会慈善组织以及志愿者的参与热情,简化审批,放宽准入,支持各类所有制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
(二)建、管、用相结合,充分发挥养老设施作用。我市虽然实现了养老设施全覆盖目标,但设施建设规模、标准、功能参差不齐,特别是老旧小区和特困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力度不够大,农村敬老院延伸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方面的潜力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下一步,我们将有序推进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不烂尾、空间设施不挤占、功能作用发挥好”。要认真落实好《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盘政发[2014]20号)等政策规定,引导鼓励经济实体和社会组织投资养老产业,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巩固深化好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
(三)发挥好全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作用,持续提供“互联网+”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实践创新,市民政局在原有的智慧养老App基础上,通过招商的方式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由市民政局提供用房,由普天大健康集团和中国移动提供技术支持,投资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和服务人员运营平台,开通12349服务热线,线上线下相结合提供养老服务。同时,自2020年6月开始,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连续三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为全市1100多名失能、半失能的低保、低保边缘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服务,重点开展以助餐、助行、助医、助浴、助乐和日常护理为主要内容的“五助一护”基本服务及7大类近60项上门服务。下一步,要发挥好市级居家养老智慧服务平台作用,持续开展好“五助一护”养老服务,在兜住底线、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同时,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和受众群体。
(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储备养老护理人才。一是搞好教育培训,积极储备人才。为有效解决高素质、专业化护理人才匮乏问题,我市大力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培训学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补贴,并努力提高养老护理员待遇,确保留得住人才,达到“专业培训、持续上岗”的目标。从2019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培训1000名养老护理员,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二是深化校企合作,提升人才质量。我市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新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先后与盘锦市双台子区社会福利院、沈阳长者汇、合众优年等大型养老机构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派送实习生进行课件实习。三是制定出台政策,奖励培育人才。市民政局已牵头相关部门制定了鼓励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的政策,对从业五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6-10万元大额奖励,积极吸纳和引进专业的、年轻的养老服务人员,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结构。同时,我们还将探索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护理员评星评级,评选出星级养老设施和养老护理员,评级结果与奖补政策挂钩。
您的建议是我们进步的动力,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尤其是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盘锦市民政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