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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xltzf-2023-163317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优化城区自行车道建议(第70号)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10-11
主 题 词:

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优化城区自行车道建议(第70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11 信息来源: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2

徐成武、宋晓君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区自行车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我区现有问题的自行车道、牙石进行平缓衔接处理。

二、利用有有利空间增加、完善我区自行车、共享单车及电动车停放场地,加大摆放管理力度。

三、参照我区较好的主街路标准,合理规划非机动车专用车道并尽快实施。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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