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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xltzf-2023-163303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盘锦市老旧小区改造(第37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10-11
主 题 词:

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盘锦市老旧小区改造(第3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11 信息来源: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75

高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锦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老旧小区的存在已经成为了城市发展的瓶颈。老旧小区的建筑年限长、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和困扰。

首先,区政府将积极走访,听取街道、社区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取计于民问计于民,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的需求和难处,统筹规划,将解决民生问题列为老旧小区改造的第一目标。明确将水、电、气、暖纳入基础类改造内容,满足群众需求。针对停车地方狭小、破旧、缺乏充电设施的老旧小区,鼓励社会资本建设非机动车车棚;增加机动车停车位,安装电动车充电桩,为解决老年人“出行难、回家难”问题。

同时,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惠民空间改造,目前主要改造群众反映强烈的地下管道工程及停车难等问题,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已完成90%以上。截至目前兴隆台区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共54个,已经改造完成48个,已经完成路面工程的将合理规划停车位,保证居民行人安全。

最后我们也将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研究并制定接管整治完成后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的专项补助资金标准,积极协调、指导优秀企业进驻改造完成后的老旧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对不具备条件的,协调原产权单位、社区对项目实行简易物业管理,逐步实现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全覆盖,避免出现前改后乱的现象,确保惠民工程切实的改善广大居民的生活质量。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