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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pszf-2023-159726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在盘山新县城引入共享单车的建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9-07
主 题 词:

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在盘山新县城引入共享单车的建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07 信息来源:盘山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6

金明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盘山新县城引入共享单车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县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是盘锦市政府统一招投标的时候,盘山县城区人口较少不够规模,盘山县不够招投标条件;二是我县区与双台子区临近,双台子区有一定数量的共享单车,盘山县从双台子区来的应该能满足我县区居民借用,保持现状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