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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srsj-2023-158511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提升快递行业从事人员保障权益(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盘人社〔2023〕34号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9-07
主 题 词:

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提升快递行业从事人员保障权益(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盘人社〔2023〕34号

发布时间:2023-09-07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14

金晓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快递行业从事人员保障权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包含快递员在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成立新就业形态工作小组、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服务季”活动,召开专场招聘会等,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一、成立盘锦市新就业形态工作小组

202211月,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辽人发〔2021〕1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新就业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盘锦市新就业形态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包含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等共16家单位,新就业形态工作小组的成立,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新就业形态工作。

二、持续建立健全劳动权益保障机制

2021年以来,国家、省在维护和保障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方面,相继出台相关制度规定。2022年12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相关制度规定,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维护包括快递员在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237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我们会同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共14家单位共同印发了《盘锦市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努力提高就业质量,使包括快递员在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得的公共服务和社保保障得到大幅优化。

三、推动签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社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更好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广使用电子合同,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7月14日,盘锦市人社局会同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召开电子合同新就业形态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暨推进工作现场会。会议邀请中通快递、美团外卖、饿了么外卖多家平台企业代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参会。会议对新就业形态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的订立原则、形式和效力进行了说明,强调了企业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市仲裁院等单位对企业代表与劳动者代表签订新就业形态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进行了指导监督,并组织平台企业代表和劳动者代表现场签订了新就业形态劳动合同、书面协议,进一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切实维护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障权益

为提升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险水平,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01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71号)要求,我们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印发盘锦市推进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维护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障权益,分担基层快递网点工伤事故风险。

五、召开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调研指导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全市新就业形态工作会议精神。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市邮政管理局召开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调研指导座谈会。会议邀请了中通快递、圆通速递、申通快递、韵达电子商务、美团外卖、饿了么外卖、滴滴网约车、大连天方网约车等多家企业代表参会。会议从企业规范用工、工伤保险缴纳、劳动合同备案、保障劳动者权益、建立工会入会、快递业务等方面对企业开展指导。会议要求各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相关权益,避免劳动关系风险的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关注快递行业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切实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提供根本保障,保护快递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

一是持续推动各县区按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导企业完善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内容,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面协议,进一步维护包括快递员在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包括快递员在内的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意识,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发布典型案件,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让劳动者能够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在官网、微信公众号设立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窗口,受理劳动者网络投诉案件,依法处理快递员等就业形态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7日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