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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nyncj-2023-157352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建立棚菜销售运输惠民政策的建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 |
主 题 词: |
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建立棚菜销售运输惠民政策的建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A1]
[同意公开]
盘农发〔2023〕51号 签发人:郭文强
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建立棚菜销售运输惠民政策(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王志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棚菜销售运输惠民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重要农产品保价稳供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和市场价格稳定。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等13个省直有关单位《关于制定辽宁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每两年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考核重点集中在“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等方面。2023年3月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修订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其中在市场流通能力方面明确规定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职责范围内,严格落实物流保通保畅、便利货车进城、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要求,保障菜篮子产品高效运输。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安排,结合工作实际修订《盘锦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为我市“菜篮子”农产品报价稳定奠定基础。
二、做好特殊时期“菜篮子”农产品运输工作
中共盘锦市委农办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保障农业生产物资和“菜篮子”农产品运输工作的通知》,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统筹做好稳产保供工作,保障我市农业生产物资和“菜篮子”农产品运输畅通。公开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运输工作服务电话,及时协调解决辖区内企业、农户稳产保供困难。
三、加强农业技术指导
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肥料等,特别是针对我市碱地番茄、碱地樱桃番茄开展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工作,在新兴菜根堂基地开展了碱地番茄展示试验。筛选适合品种在我市推广应用。开展冬春茬设施农业技术指导,特别是应对年初暴风雪寒潮天气,及时通知各县区做好防御工作,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并下发了技术指导意见。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