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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26 浏览次数:676

李晓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保护和修复力度,提升“双肾”功能,促进生态示范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盘锦湿地基本情况

盘锦湿地包括芦苇沼泽、浅海海域、河流和库塘、水稻田、养殖池塘等湿地类型,根据2010年第二次全国湿地调查统计,除水稻田外,全市有各类湿地24.96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21.65万公顷,占湿地面积的86.74%;人工湿地(不包括水稻田)3.31万公顷,占湿地面积13.26%。集中连片的芦苇沼泽湿地面积8万公顷,占自然湿地面积的37%

盘锦湿地分布各类野生动物452种,其中鸟类300种,包括今年9月首次在辽河口监测到国际极度濒危物种勺嘴鹬(种群数量仅500余只),在这些鸟类中有丹顶鹤、白鹤等国家Ⅰ类保护鸟类23种,灰鹤、大天鹅等国家Ⅱ类保护动物49种,每年迁徙停歇或繁殖的水鸟超过一百万只,是全球黑嘴鸥最大种群的繁殖地,丹顶鹤南北迁徙的重要停歇地、自然繁殖的最南限和越冬的最北限,是丹顶鹤大陆种群北迁的最重要和最集中停歇地,2020年越冬种群达51只;辽河入海口处还是斑海豹的重要产仔地,栖息有斑海豹300余头。因此,盘锦湿地在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处于重要地位,深受国内外湿地保护组织关注。

二、湿地保护工作情况

(一)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在本轮机构改革中,优化和整合湿地保护职能,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了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下设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统一行使湿地保护和管理职能。

(二)湿地保护立法先行。201751日,经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实施了《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这是盘锦拥有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为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打击破坏湿地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构建湿地保护体系。建市以来,先后划建各类保护地11处,包括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各1处、国际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各1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处、省级湿地公园3处、国家海洋公园1处、地质公园1处,在各类湿地资源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保护地整合优化中,将被整合为5处,整合后面积11.21万公顷,省级保护区、海洋公园、地质公园等将全部整合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面积增加了2.68万公顷。

(四)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2020年,省委、省政府启动了辽河国家公园创建工作。辽河国家公园是以辽河口湿地为主体,以辽河干、支流为生态廊道的河流类型国家公园,具有极高的、独特的保护价值和科研价值,具有国家代表性。我市辽河流域涉及的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盘锦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辽宁盘锦辽河国家湿地公园、辽河省级森林公园以及域内的116公里辽河干流河道整体纳入了国家公园范围,实现辽河流域自然保护地整体保护。

(五)加大保护区管理力度。对湿地资源最核心的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置检查站9处,管护大门32处,实施24小时值守;设置基层巡护管理站5个,配备专业巡护和执法队伍,设定路线开展日常巡护;设置野外视频监控系统基站11处,安装摄像头43台,对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繁殖地进行重点监控;实施进入保护区报备制度,提升了保护区管护能力和管理成效。

(六)积极修复退化湿地。2014年以来,国家林草局、财政部6次将辽河口湿地作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拨付资金1.49亿元,开展了保护区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基本农田和二轮土地承包的77011亩耕地补偿,受益农户4759户,对8.8万亩芦苇沼泽湿地生态补水1亿立方米,恢复退化湿地577公顷,清淤疏浚供水干、支渠168.23公里,恢复翅碱蓬湿地192公顷,项目的实施即提高了湿地周边群众保护的积极性,也改善湿地生态环境,解决了部分湿地破碎化和岛屿化问题。

(七)全力推进退养还湿。2015年启动“退养还湿”工作以来,先后拆除看护房542个、池塘闸门2000个、孵化基地9个、孵化场28个,共涉及围海养殖户587户,退出围海养殖恢复滩涂湿地面积8.59万亩,修复自然岸线17.6公里,项目的实施维护了辽东湾海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为有效解决黄渤海渔业资源荒化问题创造了条件。

(八)扎实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湿地保护“宣传年”活动,做优唱响“湿地讲堂”品牌,201911月至今举办“湿地讲堂”18场,“湿地讲堂”走进了企业、机关、社区、校园。202012月,和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大讲堂暨第14期湿地讲堂活动,聘请了北京林业大学、湿地保护专家张明祥教授为全市640余名领导干部授课,全面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湿地保护意识。在盘锦市广播电视台增办了“林湿人的一天”栏目;围绕“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等重要节日,利用微信、抖音等网络新媒体广泛传播和普及林业、湿地、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仅2020年配合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媒体开展盘锦湿地宣传,专题报道58篇,在网站、公众号及报刊发布信息600余条,盘锦湿地知名度不断提升。

(九)实施湿地综合整治。一是推进保护区内油气生产设施退出及生态恢复工作,制定了《辽河油田自然保护区内生产设施关停退出及生态恢复工作方案》,已关停退出油气水井488口,其中核心区204口油气水井已经全部关停退出,缓冲区183口,实验区101口;生态恢复井场146座。二是常态化开展巡护执法,制止搭建看护房、埋设管道、挖养殖塘、开荒种地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600余次,处理违法事件86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3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9次,责令限期恢复通知书29次,责令拆除通知书15次,有效遏制了破坏湿地的各类违建违法违规行为。

(十)持续开展湿地监测。一是开展鸟类监测,自2010年起持续开展保护区水鸟和黑嘴鸥繁殖种群监测,与湿地国际-中国项目办、国际鹤类基金会开展了黄渤海生态区、东北、华北鹤鹳类迁徙种群监测,编印了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监测年度报告;二是建立湿地生态监测站,与沈阳农业大学合作,开展了湿地生态系统监测,为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提供科学依据,编印了《盘锦湿地生态监测年报》;三是开展昆虫、鱼类、植物资源调查。编制完成了《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昆虫资源调查报告》《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鱼类资源调查报告》《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植物资源调查报告》。

三、取得的成效

(一)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划建多种形式的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面积由2010年的8万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12.4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由36.95%增加到57.27%。现规划创建的辽河国家公园,盘锦域内划建面积11万公顷,占规划面积的50%

(二)重要物种种群数量明显增加。保护监测数据显示,全市鸟类由2010年的283种增加至现在的299种;黑嘴鸥繁殖种群由1992年的1200只增加到2020年的10507只;2016年以来,人工繁育丹顶鹤188只;丹顶鹤越冬种群由2014年的5只增加到2019年的37只。

(三)国际知名度不断提高。盘锦已成为黄渤海生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环境基金(GEF)第七期项目的重要项目点,是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二期)申遗的重点区域。国际湿地城市申报通过国家评审。

(四)湿地保护意识逐步形成。成立盘锦市湿地保护协会、黑嘴鸥保护协会、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5个协会组织,创立兴隆一小1所湿地学校和赵圈河中学、辽东湾实验小学等3所湿地志愿小分队,真正让广大社区居民成为生态保护的践行者、受益者。

最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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