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关于解决各化工园区招商问题的提案》(第40号)提案的答复
李海生同志:
您提出的《关于各化工园区招商问题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化工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及园区发展情况的关注。现回复如下:
近年,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持续推进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加快主导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省级以上开发区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区域经济发展拉动作用进一步提升。2021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如下:地区生产总值411.65亿元,工业生产总值2409.81亿元,公共财政收入66.5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98.89亿元,实际利用外资2.56亿美元,进出口总额318.84亿元。2022年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完成情况如下:地区生产总值同比下降9%左右,工业生产总值下降3.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11.3%,固定资产投资下降14.7%,实际利用外资1300万美元,同比下降91%。预计进出口总额60亿元,同比下降66.8%。
全市上下坚持围绕各园区主导产业,制定产业链招商图谱,实施产业链招商,围绕石化及新材料、精细化工、医疗康养、新能源电池、氢能、高端装备制造、光学电子等12条重点产业链,全力引进一批上下游行业高水平配套企业。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展“走出去”69批次,“请进来”238批次,“线上”招商25批次,新签约项目162个,协议投资额234.71亿元。
我市一直将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作为项目引进的桥头堡和集聚地,积极推进各类项目的招引工作。随着园区的发展及重点产业延链、补链需要,我市2017年出台了《盘锦市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指导办法(试行)》(盘政办发〔2017〕72号文件),文件要求招商项目必须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指导目录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等方面要求。在此前提下,要求各县区、经济区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对拟引进的项目采取积分方式进行综合评估,主要评估项目产业类型、投入产出、税收贡献、节能减排、投资主体、科技含量等内容。综合评估积分由准入指标得分和附加指标得分相加构成,准入指标包括:产业政策与环保要求、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税收贡献度、从业人员数量、建设期限等6项指标。附加指标包括:投资主体、科技创新能力、投资规模、品牌专利、产业集聚潜力等5项指标。对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估。办法执行至今,园区项目总体质量有显著提升,项目拉动力明显增强。
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对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的了解,自2017年《办法》执行以来,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总体状况良好,但提案中的问题确实存在。偶尔有项目因疫情原因、自身建设经营能力,造成了项目待建、停建、待产等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严控招商准入制度,把控好项目入口;并对入园企业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明确建设期限,开业时间等问题。
盘锦市商务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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