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九届第26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5-17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浏览次数:71次

  5月1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邢鹏主持召开市政府九届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盘锦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盘锦市“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盘锦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会议指出,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深入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统筹部署各领域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支撑《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加快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新格局。各地各部门要主动担责、积极配合,推动形成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格局,合力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会议强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要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全力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会议指出,新能源产业是全球具有战略性和先导性的新兴产业,代表未来技术变革和能源发展方向。要坚持规划引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布局实施一批新能源应用综合项目,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快速升级,加快构建创新引领、清洁低碳、示范先行、产业协同、多元互补的现代化能源体系,打造环渤海地区重要的新能源产业集聚区。




  会议强调,加快推进盘锦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辽宁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高举“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旗帜,聚焦“四个面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做好“高”和“新”两篇文章,努力把盘锦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领导刘占明、段家喜、贾洪琳、任振波、胡振乾、崔建,市政府秘书长王冰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市人大、市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